2018年5月下旬黄琦案庭前会议尚未结束,因要急回广州年审注册,便请假提前回穗。孰料因新疆的张海涛案、佛山的李艳明案当局以我的辩护词中有不当言辞而遭投诉,暂缓注册。又因黄琦案庭前会议时已下达书面《出庭通知书》定于2018年6月20日开庭,中途换律师势必要改期开庭。经交涉,市局开恩出具一纸《证明》让我将此案继续办完。2018年6月19日我持该《证明》到绵阳市看守所会见黄琦,一番电话请示,想必大家不言自明,就不多说了。
2018年7月30日到绵阳市看守所会见黄琦,又因我的律师证年审注册章盖的是“不称职”及考核年度章与四川的不一样。看守所领导又是要上次那样的《证明》,又是电话请示四川司法行政当局。最终还是幸运见到了黄琦。黄告:其身体状况还是如前——身体仍浮肿,肌酐、尿酸仍未达到正常标准。其在看守所账上家属为他存了近2万元,但不能自由支配,到目前为止,只给了他800元。
2010年,黄琦被诊断出患有一种无法治愈、可能致命的疾病,该疾病导致肾功能受限。黄琦每天必须服用九剂药物。黄琦有肾功能衰竭的危险,此外,他还患有脑积水、心脏病、肺气肿和肺炎。
说明:因我整个这星期都在忙案子(周一:成都会见黄琦,周二:上午会见信仰者周朝霞、下午拟会见秦永敏,当晚赶到湖北荆门市,周三:会见周远志、复制其案卷材料,当晚乘车赶回广州,周四:早上到达广州东站,直接转动车到中山市会见信仰案当事人李秋菊,周五:上午为李秋菊案开庭),未能及时通报,特致歉!!
黄琦的辩护律师:刘正清
201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