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8月3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九点,陕西维权人士封西霞诉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拒不依申请公开信息一案,在丰台区“人民”法院第4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这是一起北京市公安局专门针对信访人的、目前已体现出程式化的以“耍赖”方式拒不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典型案例。
封西霞是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街道人,原国棉四厂的劳动模范,上世纪末国有企业改制时,还不到40岁的封西霞被新成立的单位除名。在封西霞被非法除名时,还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女儿,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对封西霞的除名无疑属于违法行为。因为维权,封西霞屡遭打击报复,落下了严重的心脏病及胃出血,一家三口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也被街道办事处长期克扣。
据封西霞的行政起诉状中的事实陈述,2018年4月16日,封西霞在灞桥区纺织城街道办的维稳人员杨秀玲陪同下到北京,入住在北京南站的莫泰168旅店8535号房。到5月6日深夜,突然一批穿警服的人闯入房间,没有出示任何手续,不仅暴力殴打,还将封西霞双手反拷背后,然而押送右安门派出所关押,并再次殴打。到5月7日凌晨4点,封西霞才由驻京办人员陆卫钊从派出所接出。封西霞经历暴力后,到右安门医院就医检查,结果是多处软组织挫伤。
对右安门派出所的无手续行为,封西霞于5月29日向被告丰台区公安分局申请公开接处警信息与接处警时的执法记录仪信息。被告丰台区公安分局以“右安门派出所当天出警是日常治安管理”为由,称无封西霞所申请公开的接处警信息,同时又以“接处警时的执法记录仪信息属于内部管理信息”为由,拒绝依申请公开。
封西霞认为,当天闯入房间的警察根本不是“日常治安管理”行为,即使是“日常治安管理”行为,被告也应当制作与收集过出警检查的信息,况且被告承认有出警时执法记录仪信息,就应该以该证据了佐证究竟是“日常治安管理”行为还是违法侵害公民权利行为,既说没有接处警信息,又称现场执法记录仪信息属于内部管理信息不予公开,显然自相矛盾。
本网观察发现,北京市公安局在针对遭暴力执法伤害的信访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基本上都采用这种自相矛盾的、“耍赖式”的拒不依申请公开手法。如此低级粗糙的拒不依申请行为,也只能依靠“人民”法院的帮助了。
封西霞电话:18691634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