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

王和英:北京公安习惯违法,一审法院公然护短——王和英就丰台法院枉法裁定提起上诉



2018228日本人(江苏昆山王和英)在北京看病期间到南站附近的开阳里邮局寄信,被五名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到路边的车子上,手提包被抢走,押送回昆山后被强迫失踪二十多天。
       
本人恢复自由身体稍恢复健康后回到北京案发地报案,丰台公安分局右安门派出所做了受案笔录却死活不给回执。

公然维本人在事实存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起诉公安分局到丰台法院,庭审过程中法官护被告,前几天收到法院枉法裁定书(2018)0106行初339号,判我败诉(此案审判长为阎雪莲)。
       
本人受到不法侵害到案发地报案,报案后依法讨要报案回执都拿不到,起诉到法院后,连如此简单的案件都打成败诉(在昆山报案也没有拿到回执,起诉后同样败诉),此种案件令我茫然不解,这可是首都北京的公安局和法院做出来的事吗(据那天旁听的人士讲,右安门派出所没少干配合各地劫访的事)?
       
是法律已死?还是中国的法律就是用来对付老百姓的?
       
即便如此,我还是请我的律师写了上诉状,期待北京二中院能依法公正对待此案。
      
本人这些年打了几十个行政官司,毫无疑问没有一个胜诉的!
       
即使所有的案件都是败诉,那我也会一直告下去,对与错由世人来评说。

王和英
手机: 18210898908
2018828

附:
1、丰台法院裁定书(2018)0106行初339号;
2、行政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