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

瑛基量借款案受害人:我们到西安市公安局提出加强办案的具体要求



陕西瑛基量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是从2015年底停止给我们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我们存款人从201611月向警方报案,至今已近两年了,被瑛基量公司骗取的钱一分都没有追回来。2018912日上午,我们受害人代表再次到西安市公安局上访,对警方加紧办案提出具体要求:

一,开放报案通道,全面准确掌握案情。西安市公安局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对瑛基量存款案的报案截至20183月底,过期负责侦办此案的唐延路派出所不再接受报案。这使得收集此案涉及人数、金额等基本情况的工作停止。据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此案现已掌握的存款人数上千,存款总额达3亿多元。这个数字很不准确,真实的数字可能要大得多。因为很多存款人还没有明白真相,不知道需要报案;也有一些存款人要求报案,但警方停止接受报案。我们要求公安机关开放报案通道,接受受害人的报案,并在公共媒体发表公告,说明这个“存款”案的真相,使许多至今还不知真相的受害人醒悟,积极主动报案,使办案机关把瑛基量公司的骗款情况查全、查实;

二,将公司涉案的主要成员立即拘捕审查,杜绝这些人继续作案。201611月我们向警方报案后,警方没有及时拘押瑛基量公司的主要成员,至今只拘押了瑛基量公司的法人沈兴华。沈兴华不是警方抓捕拘押的,而是在2017年夏天我们受害人发现了沈兴华的踪迹,将他扭送到办案的唐延路派出所的。

瑛基量公司是从2010年开始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吸纳存款的,说是开发从麦秆中提炼燃油的技术,前景广阔,收益优厚。年利息为12%20%,每年还给我们发礼品进行引诱。这个公司从奠基仪式到出油仪式,都有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的领导参加,我们有些人也实地查看了瑛基量的提炼厂,才受骗上当的。后来我们了解到,沈兴华在宜君县和大荔县建的两个厂,总共只花了不到两千万元,只欺骗性地生产了一年就停了。瑛基量公司骗到的资金,绝大多数被公司各级人员瓜分了,职务越高瓜分的资金越多。公司副总及相关人员就拿走了1.1亿元,梁中平一人就私分到5千万。这些人成立了新的公司继续巧立名目集资诈骗,至今危害社会逍遥法外。部分留守高管和工作人员案发至今还在四下活动,企图花钱营救沈兴华。我们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将瑛基量公司高管、财务、中层骨干拘押审查。他们有黄鼎博、张强、张蕾、梁中平、吕殿奎、刘平、王和瑛、张晓东、贺峰、雒杰、封卫华、梁小龙、赵飞、田茹、秦二虎等。

三,迅速查封瑛基量公司,冻结公司的账务、财务及业务资料。我们报案已经两年了,警方至今没有查封瑛基量公司,没有冻结这个公司的资产账务及有关工厂,致使瑛基量公司人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资产转移、销毁有关证据、伪造作假公司诈骗的资料,为案件侦办审理追讨制造障碍。侦办机关必须对瑛基量公司在西安的本部和在宜君、大荔的工厂等迅速查封,冻结该公司的资产资料账簿单据,亡羊补牢,减少办案的困难;

四,还原瑛基量公司高层人员及部分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事发后我们得知,瑛基量公司法人沈兴华在存款案中与我们签订合同使用的是假《身份证》,公司部分高管和业务人员在行骗时也使用的假《身份证》。办案机关必须查清这些人的真实身份,为查清案件、追讨被骗的资金创造条件;

五,公检法办案部门和人员,应该及时、如实向我们受害人公布案件办理情况。截至目前,办案的唐延路派出所从不给我们公布案件侦办进度及实情,我们不断询问、追问,往往问不出情况。20186月,面对我们的追问,唐延路派出所办案警察说案件已侦办完毕,侦办报告已转给雁塔区检察院。我们到雁塔区检察院询问,检察院人员说没有收到该案侦办报告。究竟是怎样的情况,办案单位应该给我们如实介绍。

陕西瑛基量公司借款案全体受害人
201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