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8年10月10日)李美青和陈燕华都接到东城法院立案庭周法官电话,说我俩在东城法院立的案件和709有关,经我们研究不给立案。我说既然不立案就给我们裁定,她说裁定也给不了,我就告知你一下,那你就给我告知书,周法官说告知书也没有,我又问他你们根据什么不立案,她说根据登记立案第十条,不予登记立案,我要她说出理由,关于709的案子都不立案,我们就是电话告知你,奇怪了,法院是讲法律的地方,就这么公开违法,根本不按法律程序走。
我们俩在石景山八角中里被一群人打,两个人都骨折,一部手机被抢两个手机摔烂,李美青受伤后还受到言语辱骂和往头上倒剩菜剩饭垃圾赃水的侮辱,事情已经过去半年多了,案件没有一点进展,我们被打骨折和抢劫一部手机摔烂俩个手机的事一点也没有解决,于是我们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被打当天的处警记录的信息公开,北京市公安局找各种理由不给,到法庭立案不给立。
该讲法律的地方根本没有法,依法治国你们说着玩呢?没有法律,没有公平公正,法院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撤了算了,你们存在就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