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4日星期六

就重庆韩良一案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声明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分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公安局:

20181010日重庆渝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的通知,我们作为韩良的朋友,帮助韩良筹集律师费及生活费,为他物色聘请律师。一个多月来,募捐筹集到人民币1,369.64元,但聘请律师的工作受到官方的阻挠。目前,韩良的案子是否已开庭,韩良是否被迫接受官派律师,均不得而知。

根据韩良涉及的罪名,本案属公开开庭,而且韩良作为被告人,自被刑事拘留起,就有按自己的意愿聘请律师的权利。但事实情况是,韩良被剥夺了这一合法权利。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韩良一案存在重大违法情形。

我们会记住本案已公开的细节,将来会依据韩良本人的意愿,依据公众对执法、司法程序的监督,依照国家的法律,发起审判监督,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重庆公民  谢丹
20181121

本函将分送上述你等机关!
如遇拒收,将网络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