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

陕西蓝田访民曹秀琴含冤病逝:一个访民的一生


作者:愚夫

据曹秀琴的儿子李启红提供的消息,访民曹秀琴于2019225日下午5点多病逝。

曹秀琴是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灞源镇庙垭村四组农民,出生于1952326日。她的丈夫李振财1997318日从村民陈明春手中承包了一个开采金矿的矿洞。这个矿洞原属陕西省蓝田县国营湘子岔金矿,在取得采矿权后,先由金矿自己开采,由于存在安全隐患矿洞被政府封闭,但矿长隐瞒实情,又将一些矿洞转给湘子岔村开采,湘子岔村又将这些矿洞转给陈明春、周定娃等人开采。李振财不知这些被隐瞒的实情,承包并进洞采矿,于1997323日被塌陷的土石砸中,不幸身亡。

惨案发生后,蓝田县灞源镇司法所让先处理后事,再对事故进行处理。可是家属将死者安葬后,灞源镇司法所却不作处理,让家属去找蓝田县湘子岔金矿。湘子岔金矿不但不承担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矿洞转包的责任,正、副矿长还分别将曹秀琴打伤。

曹秀琴将蓝田县湘子岔金矿以及陈明春、傅长财、周定娃起诉到蓝田县人民法院。在庭审中曹秀琴才得知,灞源镇司法所樊文艺负责调解此案,收到湘子岔金矿2500元、陈明春400元、傅长财600元,共计3500元,可是曹秀琴只拿到2300元的医伤费,其余1200元不知去向。为查清这笔钱的去向,曹秀琴向到灞源乡检查工作的西安市、陕西省领导反映,向乡党委书记、县委书记反映情况并询问处理结果,多次遭到派出所警察及县、乡政府工作人员阻止、殴打、关押、强行遣送回家。2012年,曹秀琴先后四次到北京上访,才得知蓝田县湘子岔金矿已将她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三万元赔偿到位,可是曹秀琴并未见到分文,这笔死亡赔偿金在曹秀琴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领取。在追讨无果的情况,曹秀琴继续到西安市、陕西省、北京上访,请求上级直至最高级政府为她讨回公道。

曹秀琴是从1997年开始上访的,21年间,她和她的子女受尽了党委、政府、公安机构、法院等的欺骗、推诿、辱骂、殴打、劫持、死亡威胁、非法关押等等迫害,在伸冤的过程中又遭受了更大的冤屈。她和她的子女始终坚强不屈,不向一切恶势力低头,坚持为李振财讨回公道,查办违法将矿洞转包的金矿责任人,追究贪赃枉法、弄虚作假、迫害他们一家的党政公检法人员的法律责任,赔偿他们家多年来遭受的一切损失。

曹秀琴病逝前被查出罹患食道癌,病逝时67岁。

有关曹秀琴及其子女这二十多年的屈辱惨痛的经历,请看部分有关文章。这些文章仅是曹秀琴一家经历的挂一漏万。

愚夫
2019227
附 有关曹秀琴及其家人诉讼、上访的文章

                 申冤状

我叫曹秀琴,女,汉族,1953817日生,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灞源镇庙垭村四组村民。

陕西省蓝田县国营湘子岔金矿,在取得采矿权后,先由金矿自己开采,由于存在安全隐患矿洞被政府封闭,但矿长隐瞒实情,又将一些矿洞转给湘子岔村开采,湘子岔村又将这些矿洞转给陈明春、周定娃等人开采。1997318日,陈明春又以100元的价格将一个矿洞承包给我夫妻二人开采。我夫妇在开采过程中因他人闹意见,导致此矿洞无法开采,陈明春为了不退承包费,又让合伙承包人周定娃指示我夫妇到梁上的另一个矿洞开采。1997323日,在开采过程中我丈夫李振财被塌陷的土石砸中,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蓝田县灞源镇司法所让先处理后事,再对事故进行处理。可是我们家属将死者安葬后,灞源镇司法所却不作处理,让家属去找蓝田县湘子岔金矿。金矿副矿长李俊峰对我两次大打出手,我找到正矿长魏亚强,魏亚强也对我拳打脚踢,致使我全身多处受伤,昏迷不醒。我到灞源镇西河寨村卫生所进行治疗。经我多次讨要,才从镇司法所领到2300元医疗费。

我从1997年就开始上访了。1999年,我将蓝田县湘子岔金矿以及陈明春、傅长财、周定娃起诉到蓝田县人民法院,在庭审中我才得知,灞源镇司法所樊文艺负责调解此案,收到湘子岔金矿2500元、陈明春400元、傅长财600元,共计3500元,可是我只拿到2300元的医疗费,其余1200元不知去向。

农历514日,陕西省、西安市领导到蓝田县灞源乡检查学校情况,我听说后,就去找领导申冤,这时灞源乡派出所所长高选全叫了4名民警将我拉、推、拖到派出所,关进一间小房子,从上午8点关到下午8点。后高选全叫民警将我从房子拉出来就打,使我昏倒在地上的泥水中,乡政府派人将我强行送回家。

农历525日,我又去找县委书记朱智生询问处理情况,遭到县委书记秘书李玉侠、办公室主任李强、司机等十几人对我拳打脚踢,打了之后,又强行将我拉到汽车站,送我回家。

农历63日,我去乡政府问处理情况,乡党委书记王军民等人对我拳打脚踢,将我打晕。后叫人用三轮车将我送回,儿子看到我伤情严重,就用架子车把我送回乡政府,乡政府武装部长等人又用三轮车把我送回家。

2012年,我先后四次到北京上访,才得知蓝田县湘子岔金矿已将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三万元赔偿到位,可是我并未见到分文。据了解,死亡赔偿金已被李振民、李喜宏、李凤娃、孙志安等人领取。李喜宏是我丈夫的侄子,与蓝田县灞源镇司法所办案的樊文艺也是亲戚,我找到李喜宏,李喜宏说:“我领的是国家的钱,我做的事我承担。”李振民是我丈夫的弟,李凤娃是我丈夫的姐,孙志安是我的妹夫。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这四人对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并无权利继承,我和子女也没有委托任何人代领赔偿金,而蓝田县国营湘子岔金矿和蓝田县灞源镇司法所却将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让这四人领取,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当时我的小儿子只有11岁,女儿只有13岁,我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怎么生活?我去蓝田县政府和蓝田县灞源镇政府反映,要求镇政府和金矿把死亡赔偿协议给我看,看到底谁领取了这笔赔偿款?金额是多少?谁签的字?县政府和镇政府光答应调查,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个结果。我要求蓝田县湘子岔金矿、陈明春将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给我,蓝田县政府、县湘子岔金矿、县灞源镇司法所和陈明春还应赔偿15年来我为此事上访、被打等遭受的一切损失。

曹秀琴
201281

陕西蓝田农民曹秀琴进京上访失踪31天了

我们的母亲曹秀琴进京上访失踪,至今已经31天了。我们全家到处打问寻找得不到音讯。201296号我们到蓝田县公安局报案,刑警队的人说,他们只管年轻人和小孩失踪的事,像我母亲这样60岁的妇女失踪他们不管。我们又向西安市公安局报案,市公安局没有给答复。我们向陕西省公安厅报案,省公安厅说转给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公安局仍然没给答复。我们多次问镇长耿红波我们母亲的下落,耿红波只说给我们联系。

我母亲是81号离家到北京上访的,816日下午4点多,我母亲给我打电话,说她被县上和镇上的人押回到镇上。19号晚上又打来电话说,她被镇上的人押送到县招待所。20号早晨又给我妹妹打电话,说镇上的人在19号到西安的精神病医院给她挂了号,要把她送到西安去看精神病,叫我们把合作医疗卡给她送去。我妹妹一再告诉我母亲,坚决不能到西安“看精神病”,这样“看精神病”是政府迫害人的办法,把好人都看坏了。我和我妹妹随即带着合作医疗卡到县上找我母亲,哪里都找不到,到西安的精神病医院、精神病科室找,都不见踪影,电话根本打不通。天慢慢凉了,想给我母亲送两件衣服都不行,全家人都很焦急。

曹秀琴的长子 李启红 电话号码 15229399658 13032905878
女儿 李启会

2012920

陕西蓝田农民李启红兄妹发布《寻母启事》
寻母启事

我们的母亲曹秀琴进京上访失踪,至今已经47天了。我们全家到处打问寻找得不到音讯。96号我们到蓝田县公安局报案,刑警队的人说,他们只管年轻人和小孩失踪的事,像我母亲这样60岁的妇女失踪他们不管。我们又向西安市公安局报案,市公安局没有给答复。我们向陕西省公安厅报案,省公安厅说转给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公安局仍然没给答复。我们多次问镇长耿红波我们母亲的下落,耿红波只说给我们联系,后来干脆说“不知道”我们母亲的下落。

我们母亲是81号离家到北京上访的,816日下午4点多,她给我们打电话,说她被县上和镇上的人押回到镇上。19号晚上又打来电话说,她被镇上的人押送到县招待所。20号早晨又给我妹妹打电话,说镇上的人在19号到西安的精神病医院给她挂了号,要把她送到西安去看精神病,叫我们把合作医疗卡给她送去。我妹妹一再告诉母亲,坚决不能到西安“看精神病”,这样“看精神病”是政府迫害人的办法,把好人都看坏了。我和我妹妹随即带着合作医疗卡到县上找我母亲,哪里都找不到,到西安的精神病医院、精神病科室找,都不见踪影,电话根本打不通。天慢慢凉了,想给我母亲送两件衣服都不行。中秋节、国庆节人们合家团聚,欢庆喜悦,我们全家人却焦急地四处寻找母亲。                                                   不是说现在是太平盛世,和谐社会吗?为什么我们的父亲惨死,案子办成那个样子?母亲上访,失踪47天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镇政府和派出所都说不知道,好好的人,有什么精神病?就是她犯了法,也要出个判决么,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办法整?这是什么社会?什么世道?

没有别的办法,我们只好发布这个《寻母启事》,希望社会各界广泛转发转告,恳望好心人能帮助打问寻找我们母亲的下落,如有消息,请尽快告诉我们,我们感激不尽!

曹秀琴的长子 李启红 电话号码 15229399658 13032905878
女儿 李启会  2012106

因十八大陕西蓝田访民曹秀琴被非法拘禁94

我是201281号离家到北京上访的,816日下午4点多,被县上和镇上的人押回到蓝田县灞源镇。19号被镇上的人押送到县招待所。20号就被县上和镇上的人押送到王顺山安子沟村一家农家乐里,收走了我的身份证,抽走我手机里的电话卡,镇上的两三个人每天不分昼夜看管着我,不准我外出,也不准我用其他人的手机与家人联系,我完全失去了自由,一直到十八大结束了,1120日,我才获释回到家。我从815日在北京被镇上的干部抓住到获释回家共被非法拘禁三个月零4天,没有给我出具拘禁我的任何法律手续。

我回到家以后才知道,我的儿子女儿不知我的去向,多次到镇政府、县政府、派出所、公安局打问,到西安的精神病医院、精神病科室寻找,到西安市公安局、陕西省公安厅报警,都打听不到我的信息,孩子们还在网上刊登了寻母启示,都得不到我的消息。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灞源镇庙垭村四组农民
曹秀琴 电话号码 15229399658   13032905878
20121122

蓝田访民曹秀琴进京上访再次遭遣返

201328日,我再次到北京上访。35日上午9点多,我到天安门广场要找人大代表及中央领导递送我的上访材料,一个警察拦住我,问我是不是上访的?拿材料了没有?他可以帮助我。我说我不是上访的。警察就翻我的手提包。提包里没有上访材料,上访材料我藏在身上。其它警察过来,没有出示证件,把我和另一个上访的人强拉到一辆警车里,拉到附近一个有很多警车、大轿车、警察的地方,叫我们上了一辆大轿车,在车上对我们进行了简单的询问并登记。大轿车坐了二三十人满座后,把我们拉到久敬庄,登记,关进陕西的大房子里,有三十多人。久敬庄的人员逐个叫我们出房子“谈事情”,叫出去不“谈事情”,直接叫每个人上小面包车,不上的强行拉上车。拉到马家楼,换了一辆面包车,车上还有一个西安的访民,司机和押送我们的人共有四个,都是北京的遣送人员。

下午4点多开车,第二天(6号)下午到西安,先把西安的访民送到派出所,然后送我到蓝田。先是说把我送到派出所或信访部门,但押送我的人在车上相互说不能送到派出所或信访部门,他们不能白拉,领导叫拿些“货”回去。把我拉到蓝田县城,交给了接我的灞源镇干部樊定安。樊定安给了遣送我的人钱,说“不用数了”。

樊定安开车,直接到了三四十公里远的蓝桥镇安子沟刘光亚家的农家乐。我说:“上次你们把我截访回来,就把我在这里关了三个月零四天,这次为什么又把我关到这儿了?”樊定安说:“这我也没办法。唐碧伟(镇书记)和耿红波(镇长)叫我把你送到这儿的。”我不下车,樊定安让农家乐老板刘光亚劝我下车,先休息一下,吃点饭。我下了车进到屋里,樊定安跟农家乐的熟人说话去了,我乘机从后门逃跑。当时天已经黑严了,我先躲到山坡的树林里,等到人都睡静了,没敢走大路,顺着河道往山外走,跌跌撞撞连摸带爬走了有六七十里,第二天才搭车,不敢回蓝田的家里,绕道到了西安,东躲西藏,害怕再被镇上的人发现带回去。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灞源镇庙垭村四组农民  曹秀琴
2013312
灞源镇书记 唐碧伟 13991872966
镇长 耿红波 13991364398
                 
蓝田访民曹秀芹在北京再次失踪

我和我母亲曹秀琴,416日再次到北京上访,22日早上6点多,我母亲和陕西的另一位访民王英强从住处出发上访,我也外出办其它事情。14点时母亲打电话说她和王英强被警察抓住,送到府右街派出所。晚上9点半,母亲又打电话说,她和王英强被送到马家楼了。从这以后到现在,我母亲的电话就处于关机状态。有人说王英强被一个不认识的人从马家楼接走了,而我的母亲一直没音讯。23日晚上7点多,我打电话询问马家楼接济中心,答复说叫我找陕西省工作组。我打电话问陕西省工作组,回答说已经让西安市工作组接走了。我问西安市工作组接人的人姓名和电话号码,陕西省工作组接电话的人不告诉我。8点多,我在北京西客站报警,接电话的人叫我等消息,到现在也没消息。

如有知道我母亲下落的,请告诉我,电话 13002933661

李启红
201342418

马家楼电话 010-67506873接济中心,
陕西省工作组 010-875888991431
  
蓝田访民曹秀琴被从北京押回的遭遇

2013422下午,我要到中南海上访,在距离中南海200米远时被一群警察强行拦住,拉进府右街派出所。晚上9点多被关进马家楼。当晚11点被陕西省驻京办5人强行将我从马家楼接济站拉上车。423日,驻京办工人员5人强行将我送到蓝田县30米路幼儿园学校附近,陕西省驻京办5人和蓝田县灞源镇政府工作人员樊辉、赵祥、贠鱼儿等人见面,陕西省驻京办的人让我交出手机,我没有给他们,陕西省驻京办工作组5人强行从我身上掏手机。我没给他们。

我下车后看见一辆红色的小警车,蓝田县灞源镇镇政府工作人员贠鱼儿、赵翔、樊辉让我上那辆警车,我就和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吵起来。我问:“我犯了什么罪?你们要拘留我?”他们说灞源镇书记唐碧伟在他的办公室里交待让他们拘留我的。贠鱼儿开着自己一辆白色小汽车(车牌陕A0199学),和另一名工作人员赵祥将我拉到蓝田县香村贠鱼儿的奶奶家。在那里停了不久,又将我拉到没有人家的树林里,贠鱼儿威胁我说:“把你话埋了,坑已经挖好了。”他还说:“那不是有两个窑洞,你愿意进那一个?”接着又将我拉进一个农家乐,准备将我放在这个农家乐拘禁一段时间,但是农家乐的老板知道情况后不愿让我们住。接着赵、贠2人将我拉到荒无人烟的地方说:“天黑了,我们谋杀你,用绳子把你勒死。”又强行抢走我的手机。他们2人又找了另一家农家乐。我不愿意在这家农家乐住,将去年关押我的事情说了出去,农家乐的老板听后不让住。赵、贠2人吃完饭后,开车到了蓝田县县城,赵翔去办其它事了,换上了灞源镇政府另一个工作人员李婷。贠鱼儿、李婷将我拉到西安市灞桥河边的一家招待所,住了一晚上。

424日早上,他们2人将我拉到二百里外的咸阳市永寿县贠鱼儿的姐夫家。贠鱼儿不让我坐,让我睡在地上,还拿拳头打了我四下。贠鱼儿的姐夫回家后,我们离开永寿县城,又到了西安市灞桥河边的招待所。

425日中午11点,贠鱼儿、李婷将我拉到长安区引镇等地方转悠。25日下午,把我拉到渭南市三环路,晚上在三环路街道上,贠鱼儿、李婷2人说:“咱这是经管咱女子。”意思是我是他们的女儿辈,这是欺辱性的语言,我和他们吵起来,李、贠2人将我的胳膊往坏的扭。晚上住在三环路宾馆里。

426日中午10点,李婷拿着公款到渭南市三马路金店里买戒指和短袖一件、睡衣一身、鞋一双,贠鱼儿也用公款买短袖一件、鞋一双、睡衣一身。晚上我们住西安市灞桥招待所里。贠鱼儿睡到半夜要出去“和朋友约会”,李婷不让贠鱼儿出去,贠鱼儿一气之下摔坏了手机。

427日中午11点,贠鱼儿开车将我拉到西安市幸福路他家。灞源镇工作人员李婷说顶多给我赔偿5万元,李婷逼迫我在协议上签字,我拒绝,因为协议不写责任方蓝田县湘子岔金矿矿长魏亚强、李俊峰、灞源镇司法所所长樊文艺、蓝田县法院审判长成三喜等人的责任,而且5万元的赔偿不合理,差得太远。贠、李二人又再次将我拉到蓝田县县城,已无钱吃饭,他们到邮局取完钱后,2点钟才吃饭。饭后将我拉到灞源镇沙沟村三组村民孙志安家,镇政府工作人员何伟、灞源镇派出所民警陈养岐开车也来到沙沟村,他们又叫了沙沟村村支书谢河娃和另一个村民也来到孙志安家。孙志安是地方政府的走狗和奸细,会很好配合政府的工作。

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李婷、贠鱼儿,派出所民警陈养岐孙志安家看管着我,并强逼我拿着华商报与曹建娥一起照像,以表示我在北京受到王藏、艾未未、伊能静、吕上、赵丽军、张海鹰的帮助是假的,何伟多次强迫我照像,我坚决不从。在晚上从沙沟村回灞源镇的路上,贠鱼儿恶狠狠威胁我说:“如果把我在媒体曝光,我在灞源镇政府就无法工作了。你儿子别落到我手上,我会弄死他。”

422日起,我被驻京办工作组和灞源镇政府非法限制自由拘禁五天,没有给我任何拘禁我的法律手续。这些都是灞源镇书记唐碧伟支持这些人干的。政府宁可化纳税人这么多钱监控迫害我们,也不远诚心诚意依法解决问题。

曹秀琴 电话 18309238368
201356

唐碧伟电话:13991872966
翟晓锋电话:15929777880
灞源镇派出所:029-82942004
司法所所长程宾:13669295559
  
接访人员是怎样对待我们的?

201363日中午915分我和儿子来到中共陕西省委。在信访局进行了登记,可是省委信访局没有任何一个领导来见我们。一气之下我和儿子到陕西省省委大门口喊冤,可是没有一个领导主动过问我们家的案情,我在陕西省委委喊冤有五个小时,63日在省委信访局门口喊冤时蓝田县的一名信访工作人员对儿子说:“蓝田县信访的柳局长来了,你们过去和柳局长谈一下。谈不好你们可以继续在省委大门口喊冤。”我和儿子来到省信访局门口,蓝田县信访局柳局长对我们说:“一是陕西省高院他们是执法人员,打人是不对的,而且是执法犯法”。后来柳局长又对我们说:“一是你们抓住陕西省高院打的事不放,而且你家的事情也就带上处理了”。

二是星期三或星期四中午我带你们去找蓝田县法院谈,如果不行找蓝田县政委。紧接着柳局长对我说:“你认识那么多朋友,他们打人的时候让人把视频一拍发到网上。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打人”。陕西省省委的一们处长对我说:“蓝田县的柳局长和你谈了没有,儿子对这位处长说,谈了可是没有说给多少钱?只让我们去找高院。”

蓝田县的柳局长对我说:“如果高院不管,你们继续在省委大门口喊冤”。

201364日早上900我和儿子坐公交车来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小门口,有四个法警,他们四人叫我们2个人进行安检把包放在安全带上,这四个法警安检完之后,我和儿子来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片里,我们等了大约15分钟,看见省高院信访办的主任张卫红从省高院的办公室里走出来,来到省高院的信访大厅里,我和儿子过去找张卫红,他对我们说:“我还有事,我说不是你让我们来找你。你等一会,我接待了另外二位访民,我再接见你们。我们约谈接待室门口,大约等了20分钟之后,我和儿子来到省高院约谈接待室,之后张卫红对我说:“你去找蓝田县法院,第二天你们蓝田县法院的领导来。我也和他们商量好了。”我又对张卫红说:“你们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打人怎么办?我拿出被省高院法警打人的照片和儿子的衣服被打扯的衣服”,之后张卫红对我说“你们去找值班法警”。我来到省高院的信访大厅,找到值班法警(警号:611497),我对她说:“我要找你们法警队的领导,叫他们出来”。这位值班女法警对我说:“你去找东门的法警,又找到警务室的一位女法警(610050),她对我说:“我不知领导在哪里”。我儿子对其中一法警(XJ0012)说:“你们法警队的领导在哪里?叫他出来,你们把人打了怎么办?我对这位法警说:“打没打人把你们监控视频打开看一下就知道了”。这位法警对我们说:“我们法警队是防刁民的”。

201364日中午1130我和儿子来到陕西省省委上访,201364日下午1700我们在省委仿访局门口时,蓝田县法院信访厅厅长的杨双河带来了一位王法官和一位刘法官。他们开的蓝田法院的车(陕西AA534警)我对杨双河说:“省高院的信访主任张卫红说是蓝田法院叫他们省高院的法警打人。而且药费也让你们出。”杨双河对我说:“我们蓝田县法院没有叫他们省高院打人,谁打人你问谁要药费。杨双河又对我说,我不认识高院的张卫红,我听我们领导的话。”

我问:“杨双河,省高院管你们还是蓝田法院管省高院?”另一位刘法官对我说:“张卫红是chua锤子的?”杨庭长还对我说:“以前蓝田县法院复查你家的案子没有错,现在你如果有证据拿出来,让蓝田县法院重复查你的案子。”

  我在省委大门口喊冤时,省信访的一位领导对我说:“省高院法警打人的事你去找省人大或公安厅、省检察院。”我对这位领导说:“你把政法委书记叫出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闫庆文院长叫法警对我嫂子及儿子和我三人大打出手,拳打脚踢,而且我嫂子右眼被脱光衣服的法警(怕记住法警号)用拳头号打伤右眼至眼睑淤血青紫。同时还有两个保安他们三人对我嫂子拳打脚踢打了20分钟,正在打我嫂子时,我被脱光衣服的法警扇了3个耳光,打得我脸也肿了,耳朵剧烈疼痛。其中一个保安和法警(614001)按住我儿子的脖子,将胳膊往坏的扭,毒打20多分钟。

201367日中午我和儿子来到陕西省省委信访局上访,省委没有任何一个领导主动过问我的冤情,201367日下午1620我在省委门口上访时,蓝田县灞源镇书记唐碧伟手下的一名工作人员叫我和儿子到省委信访局门口边上,唐碧伟手下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我说:“省法院的孟主任我认识,孟主任也给我说让我给你们处理。紧接着这名工作人员来到省委信访局里,在信访局叫了一位姓雷的住信记工作人员出来不知道他们二们在省委门口谈了些什么?后来唐碧伟手下的一名工作人员从他的车上拿了四盒包装很高档的礼品送给省委一位姓雷的信访工作人员,然后叫我们回去。”

`201368日中午我和儿子来到省委信访局上访没有任何一个领导主动过问我的案情。201368日下午1520分我看见蓝田县信访柳局长和一位工作人员,蓝田县陈副县长,还有蓝田县灞源镇书记唐碧伟,蓝田县法院庭长杨双合,而且还有一位法院的信访工作人员,他们六个人一块从省委信访办公室里走出来,西安驻省委刘冬红处长对我说:“我们为了你家的案子专门开了两个小时的会。省委开会商量好了,你去找蓝田县法院杨双河,你们互相留下联系方式吧!”

2013612日中午1020分我来到省委门口喊冤,西安驻陕西省委信访局处长刘冬红叫我来到省委信访局门口之后对我说:“201368日下午省委信访局开会参加人员蓝田县陈副县长,蓝田县灞源镇书记唐碧伟,蓝田县法院杨双河和蓝田县法院的信访一名工作人员,蓝田县信访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蓝田县信访柳局长等六人。我们开了两个多小时的会专门为你的案子开的会。”刘冬红还对我说:“蓝田县县政府和灞源镇政府很恨你的儿子。你儿子再喊冤他就会进监狱。你儿子纵容你上访。”刘冬红还对我说:“蓝田县灞源镇司法所程宾给我家中间柜子粮食下毒,我不相信,程宾会那样做。”我又对刘冬红说:“你不相信,我把程宾给我家中柜子下过毒的粮食给你吃,刘冬红不作回答。”

2013614日中午1040分我依法到陕西省委上访,省委信访局的工作人员不接待,而且也不给我在电脑上登记。

省委信访局接待窗口领导威胁我说;“我们已经给你儿子把罪名准备好了,你再到省委门口喊冤,我们就把你儿子关起来,看你还敢不敢到省委喊冤”。

反映人:曹秀琴
2013616

曹秀琴一家三人遭陕西高院法警殴打

2013528日下午2点半,我和我嫂子、我儿子一块来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小门口,要见信访办主任张卫红。有2个法警,(男的警号XJ0009,二星一杠,女的警号610050,二星一杠)叫我们三个人把包放在传送带上进行安检。安检完后,女法警对我儿子说:“你的包里有吃的?”我儿子说:“包里没有什么吃的,只有蓝田县灞源镇司法所所长程宾给我家粮食柜子内投过毒的玉米、大米、粉带等粮食样品,是物证。”女法警说凡是吃的东西一律不许带进去。我将这些毒粮食样品拿出来,让我嫂子拿着站在省高院小门外。男法警对我们进行了全身的扫描和搜查,对我说:“你裤子口袋里装的是啥?”我说:“是钥匙,没有啥。”紧接着那个女法警对我说:“就是你们娘们俩难缠,我安检包时,包里装的是吃的,还说没有啥,就像这样以后你们娘俩不要再到高院来了。”紧接着又说:“你们娘俩出去。”一气之下我和我儿子与两个法警吵了起来。那个女法警像狂犬一样向我和我儿子扑来,男法警开始殴打我儿子,将我和儿子赶出陕西高院的东门,随即将东门的防盗门关上。

我们三人听见富平二个访民在陕西高院大门口喊冤:“我要见闫庆文院长!”我们三个人也来到陕西高院大门口,出来一个法警让我们进去,叫我们2人坐在省高院的信仿大厅里等。我们从14点直等到17点,还见不到张卫红主任来见我们,一气之下我们母子二人又一次来到省高院大门口,看见富平两位访民还在大门口喊冤:“富平法院不作为!”省高院办公室出来4个保安3个法警,还有法警领导2人也一块出来,向我们母子扑来。高个子保安用胳膊卡住我儿子脖子,我儿子喘不过气保安还不放手,警号为614001的法警拧住我儿子胳膊往坏的拧,然后顺着法院的院墙往前拖时用拳头在我儿子的腿上胳膊上脊背上殴打。快到陕西高院东门口时,从信访大厅里出来四个保安,将我儿子抬进信访大厅里。这时我儿发现他的衣服左半边从袖口到衣服边上被打扯了。

在高院北门口,一法警脱光上身衣服对我嫂子拳打脚踢,还有两个保安赶来一起打我嫂子,我嫂子被打了足足有20分钟,不省人事。我要他们不要打了,结果又被脱光衣服的这个法警扇了我好几个耳光,脸都被打肿了,耳朵也麻木疼痛。之后我嫂子被另一名法官和另一名法警抬进信访大厅的警务室里,他们不管了。一位法警领导,警号913007在场,放任法警及保安殴打我、我儿子、我嫂子。一个法警对我们说:“我们法警队是防刁民的。”还有两位在场的法官说:“你们三人该打。”

我也跟着他们一块进到省高院的信访大厅里,看见我儿子和我嫂子在信访大厅的警务室里。这时我儿子发现他的手机、钥匙被抢,而且包也被他们拿去了。没有任何一个领导主动来过问我们的案情和我们被打的情况。我们三人等到1730,一个女法警对我们说:“五点半了,我要下班了。”我儿子只好扶着我嫂子离开警务室,进到省高院信访办公室主任张卫红的办公室里。信访办主任张卫红对我说:“我法院的人不会打人,打没打人到时候我调查,我还要调监控录像看。”我儿子说,没打人衣服是咋扯的?他没有回答。后来,省高院打电话叫来了蓝田县法院的杨庭长,杨庭长对我说:“你们跟我一块回去和蓝田县法院谈。”我儿子对杨庭长说:“你能拿住事吗?我们被省高院的法警和保安拳打脚踢,谁给我们看病?”这位杨庭长不说话。       我们一直等到晚上2150,我儿子被一个保安和穿便衣的人,每人用一个手强行将我儿子拖到省高院东门外,同时用另一只手握成拳头在我儿子脊背、腰上殴打。我嫂子被省高院法警(警号614001)强行拖出省高院东门,我也一块跟着出来。

我们三人被省高院法警和保安殴打,我们此后到中共陕西省委、省纪检委、省人大、省检察院、陕西省高院上访,反映此问题,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我嫂子病历上写着:打伤右眼,致眼睑淤血青紫。双眼结膜轻度充血。她身上还有多处伤痕。我的右耳疼痛、麻木,脸部被打肿。没人给我们看伤,我们自己看伤,至今也无人给我们付药费,我们自己支付。

反映人:曹秀琴
2013620

蓝关镇法庭审案的经过

2014729日早上8点半陕西访民曹秀琴和儿子李启红及代理人封西霞来到蓝田县蓝关镇法庭门口,有七名法警对我们3人进行安检,随后让我们交出手机后强迫关机。紧接着有一名蓝田县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给我们3人用录像机拍视频,另一名记者给我们照相。紧接着原告李启红不服被告蓝田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原告李启红的两个代理人曹秀琴、封西霞来到蓝关镇法庭里,参加旁听的各级蓝田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媒体【蓝田县法院院长胡岗、政法委王副书记、人大、政协、蓝田县公安局信访霍警官、本县灞源派出所民警马少波、王向辉。蓝田县法官2名拿着笔记本电脑在上网,大概庭里有40多人旁听人员。参加庭审有审判长杨香利、代理陪审员杨红娟、人民陪审员刘定安、人民陪审员李兴南、人民陪审员樊随文及检察院两名工作人员。在庭审中蓝田县法院书记员惠文娟对原告李启红、代理人曹秀琴陈述的事实故意漏掉不予记录。审判长杨香利为了包庇蓝田县公安局魏随康公开采用假证明、假事实隐瞒案件真相 。杨香利在庭审中多次阻止原告李启红对被告蓝田县公安局的证据提出质证,还有我妈和原告代理人遭到杨香利阻止不让质证被告的证据。该法院虽然说是公开审理该案件,但是原告叫的旁听人员蓝田县法官不让进去。原告李启红因父亲李振财遭遇违法开矿被塌死,抚恤金赔偿迟迟不到位,母亲曹秀琴因维权又遭蓝田县政府非法拘禁、家中被投毒的违法侵权事实。庭审中审判长杨香利故意 回避被告违法侵权的事实。对涉案焦点原告李启红没有违法行为和事实,既不认真核实调查相反却阻止原告代理人进行辩护。李启红在省委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反映问题,其行为正当、合法、有理有据,理因受到法律的保护先有违法事实,后有法律依据。没有违法事实,哪来的法律依据处罚?被告蓝田县公安局提供的证据是颠倒黑白、本末倒置的真是令人愤恨、寒心。自欺欺人真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不顾礼仪廉耻玩弄法律。正义、人权宪法被践踏。  

反映人:李启红  15229896812
201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