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3月19日,本网获悉:2019年3月12日,南通马建华实名向江苏省巡视组举报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石桂芬及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拆迁补偿资金管理法律法规,挪用崇川区财政局2015年1月21日划拨到任港街办财政所拆迁专户资金3080万元购置房产。并请求依法查处。
同时,南通朱建峰也向江苏省巡视组实名举报:该街道办原负责人李进在明知2015年6月任港乡集体土地已经被征收为国有,且相关的房屋和土地变更登记已经冻结的情况下,依然与南通金源房地产公司签订虚假的《房屋转让合同》。2015年10月,李进伙同崇川区住建局工作人员,骗取崇川区政府发放编号为崇政房(民)字第201501号《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证),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国家通过征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转化为集体土地,闻所未闻。南通在国有土地上颁发小产权房,无异于将国有土地转化为集体土地。国家明文规定,不准买卖小产权房,但南通任港街道干部竟然用拆迁专户资金购置房产,谋取非法利益,侵害国家利益,也侵害马建华等人的利益。
马建华等希望江苏省巡视组实地调查,依法惩治街道办事处干部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