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黑龙江省密山市855农场职工郝淑娥女士,曾是一位访民。据她说,她现在不是访民了,她现在是一位维权人士了。她现在不为她死去的哥哥的事上访了,而是长住北京帮助其他上访人员维权了。
2019年4月下旬,外省的一位叫尹登珍的访民,被其户籍地的有关人员,“劝”其从北京回了家。北京召开的“一带一路”会议结束后,尹登珍重返北京继续上访维权。
尹登珍回北京后,与出租房屋的房东发生了纠纷。事情最后由房山区闫村派出所出面解决。
尹登珍租的房子,在北京市房山区闫村镇大紫草坞村,尹登珍租的房子是郝淑娥联系的。昨天(2019年5月7日)上午,尹登珍和房东发生争吵时,郝淑娥在场。警察把争吵双方带到派出所时,郝淑娥是做为知情人和现场证人一同去派出所的。
据郝淑娥讲,在派出所调解处理完尹登珍和其房东的纠纷后,警察不准她离开派出所,说她是“一级临控”(临字可能不准确)人员。在没有口头传唤等事由也没有做询问笔录的情况下,警察要把她送马家楼。她反对抗议,警察说,不去就强制送去。
昨天上午十点多钟,郝淑娥被闫村派出所警察送进马家楼。下午大约三点钟,黑龙江省和该省农垦管理局驻京办的五位工作人员,开车一辆七座的汽车到马家楼,把郝淑娥“接”上车,朝哈尔滨方向疾速行驶。
据郝淑娥讲,车上的被“押送”人员还有一位,也是女访民。今天早上六点多钟,车到哈尔滨市一客车站,855农场的两位“维稳”人员(其中一位姓程),在此接头办理交接。
郝淑娥被这两人在上午十点多钟,带上一辆长途客车上,到密山市后,再转上程姓“维稳”人员的小车,下午五点多钟,才到855农场。855农场的程姓“维稳”人员把郝淑娥“送”到郝家的楼下,这场“闹剧”即暂时告终。
附件① 郝淑娥昨天发在微信群的信息之一
我是黑龙江省密山市的为哥伸冤的郝淑娥,我长住北京。5月7号,我在北京市房山区大紫草坞村,帮助公民租住了一间房子,房东在我朋友回家处理事情的时候,没经租住人允许,就把房子另租他人,我朋友报了警,因为事情的经过我都在场,我就去闫村派出所,帮她说了些公道话,因此遭到了警察的打击报复,说我是“一级零控”人员,在闫村派出所里强行把我送进了马家楼。
真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社会?我去做个证,说几句公道话,就被强行送进马家楼。这马家楼到底是个什么机构?
我手机号15146742963。
附件② 郝淑娥昨天发在微信群的信息之二
我是黑龙江省密山市为哥伸冤的郝淑娥,5月7号,我在北京市房山区大紫草坞村,帮助公民租住了一间房子,房东在我朋友回家处理事情的时候,没经租住人允许,就把房子另租他人,我朋友报了警,因为事情的经过我都在场,我就去闫村派出所,帮她说了些公道话,因此遭到了打击报复,说我说一极零控人员,在闫村派出所里强行把我送进了马家楼。
现在刚刚被农垦接出马家楼,请兄弟姐妹们关注。
我手机号15146742963。
附件③ 郝淑娥2015年写给中央领导的信
黑龙江省密山市郝淑娥致中央领导的实名举报信
被害人:郝显成,男,52岁,黑龙江省密山市855农场工人。
举报人:郝淑娥,女,47岁,黑龙江省密山市855农场工人。系被害人的妹妹。
联系电话:15146742963。
身份证号:231026196311085529。
被举报人:黑龙江省密山市公安局局长,法人代表:冯晓东。
被举报人: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局法医王波。
密山市公安局和鸡西市公安局相互勾结,伪造虚假尸检结果,推诿。拖延,行政不作为,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事实与理由:
2009年4月21日,被害人郝显成去黑龙江省密山市富源乡青年水库,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22日我和其家人去密山市富源乡派出所报了案,2009年5月12日密山公安局打电话,叫去富源乡青年水库认尸,等我们哥姐赶到,天色已经全黑,13日早晨6点左右,我和家人等众乡亲去抬我哥的尸体时发现,我哥的头顶,眼睛,后背,大腿等部位有明显被殴打过的红肿,因此我就报了警,也就是在2009年5月13日上午8点到12点钟,密山公安局法医张天才,完成了初次尸检的全过程,有密山公安局的全程录像和照片,尸检过程4个多小时,尸检报告明确载明肺,胃无水,气管光滑无水。
2009年5月28日(尸检报告上写的是2009年5月26日),鸡西法医王波在我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又作了第二次尸检,这次尸检是草率的,短短的只有半个小时,是在为伪造虚假鉴定打基础,作为法医首先应该知道,溺水死亡的人,应该作海藻检测,可鸡西法医王波等人,把死者受伤处淤血用毛巾擦掉,公开销毁部分有利证据,制造出一起特大冤案,第二次尸检的假结论是诋毁不掉第一次尸检报告结论的。郝显成是因为水库放水灌溉稻田,水位下降,水撤后搁浅在岸边的,并非鸡西王波伪造的鉴定文书所言“漂浮水面的,我们下水时,水还没盖上脚面,试问能漂浮尸体吗?死者是外面穿着羽绒服,(羽绒服是为了防寒才穿在水衣外面的,下水前是要脱掉的,因为回家时为了防寒还要穿。)内穿全封闭水衣,水衣内是夹袄,就在水衣的肚子处有个一尺多长的口子,这说明了什么?鉴定文书中说裸体,死者的衣服呢?一份一点溺水迹象都没有的鉴定文书,密山市公安局长冯晓东不顾被害人家属的强烈反对,在第一次尸检和第二次尸检决然不同的情况下,公然停止该案的侦查,还强行把尸体挪移到殡仪馆欲意火化,想把极为重要的证据毁灭,把被害致死,变为自然溺水死亡。在我到处喊冤,在有好领导关注的情况下,虽然没敢火化,但是他们还是在造假,报假案,如果他们真的问心无愧,为什么不敢把初检报告拿出来?为什么不敢把死者的衣服拿出来?又为什么要把死者说成是裸体?这不是应了一句(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古语吗?
我因地方黑暗状告无门,只好来北京上访告状,以唱歌的方式来述说冤情。因为唱歌,2012年7月18日我被北京丰台公安局以(乱公共秩序)罪非法刑拘32天,直到现在什么手续都不给。2013年9月19日又因唱歌被北京西城分局刑拘31天,只给一张行政处罚10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我还被黑龙江在京接访的黑监狱(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5号居民楼地下室)关押,我为哥哥伸冤至今难寻晴天,现在我相信习领导的党中央一定会为我们冤民做主,我期盼着哥哥冤案昭雪的那一天。
此致
尊敬的中央领导、首长
举报人:郝淑娥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