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7月2日,本网获悉:今天下午五点许,福建屏南陆恵平一家三口被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代理人纪中久、林洪楠、卓武等律师收到宁德中院电话通知:定于2019年7月5日下午在宁德中院召开陆案二审庭前会议,7月8日二审开庭审理。书面通知法院正在寄出。
所谓福建屏南奇案”陆惠平一家三口被破坏生产经营罪案是指:陆惠平一家三口为了生存,维护农田水利设施,依法维权,却被屏南当局任意羁押,逮捕。
林洪楠律师、卓武律师代理陆惠平,纪中久律师代理陆母黄志球,任全牛律师代理陆父陆宗并,四律师参与了前后十五天的庭审,进行了专业和细致的辩护。
2018年12月28日,屏南法院虽未支持本案公诉方指控当事人阻扰施工,造成一万四千多元经济损失的事,但仍然重判一家三口,三人累计刑期达六年九个月。远程宣判:判决黄志球有期徒刑2年9个月,判决陆惠平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判决陆宗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9年4月2日,案件进入二审。纪中久律师、林洪楠律师和卓武律师向宁德中院法官阐述了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