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

获刑2年的上海法轮功信仰者徐永清羁押期间遭受酷刑虐待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1028日,本网获悉:获刑2年的上海法轮功信仰者徐永清羁押期间遭受酷刑虐待。

徐永清:1964年出生,江苏省扬州市人,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居民,上海市楼宇建筑弱电专家,上海建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据悉,其在羁押审讯期间,曾遭酷刑虐待,后在监狱服刑时又被奴役,并遭三次暴力殴打,致其身心严重受损,会见时几乎站立不住。

徐永清2017117日,上海警方以商谈行政复议为由将其诱骗至上海市大统路199号面谈,作完笔录后随即将其以涉嫌宣传法轮功光盘为罪由刑拘于海市闸北区看守所;

后其虽被释放,但20171129日,其又被扬州市邗江区警方以从邮局截获13封法轮功真相信件为由从家中抓捕刑拘;

201815日,被地方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正式批捕,并被关押在扬州市看守所;2018918日,被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法院一审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5000元;其不服上诉;2018114日,扬州市中级法院经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191128日;

因徐永清个性为人真诚,乐于助人,办事认真且精通业务,故而在任职公司中深受众人好评与尊重,但却因信仰法轮功遭到中共上海当局的严打和监控;2016822日,曾因上海市漕宝路地铁站出现有诬蔑法轮功的画板,出于对自由信仰的维护,其与他人共同向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政府信访办予以反映,请求撤掉画板,但此举随即遭到上海当局强烈不满和忌恨,并以当时G20峰会即将召开,信访时间不合适为由,将其迅速抓捕并抄家;获释后,因其就20004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取缔)中罗列的14种邪教组织名单没有法轮功,也即表明公安部不认为法轮功是邪教,故而针此,其遂于201612月向公安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请求公安部对取缔一文是否被作废,如若作废,其作废时间和审批程序等予以答复;因公安部一直未给予作答,其遂于20175月以公安部行政不作为又向北京市中级法院提出起诉;而此举再次招致中共当局更严厉的打击和报复。

目前徐永清在洪泽湖监狱(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洪泽湖农场,邮政编码223932)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