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10月8日,本网获悉:2019年10月6日下午,被非法绑架拘禁在密不见阳光黑屋子里度过一十三日所谓国庆节的南京公民吴菊芳女士,终于被政府从黑监狱释放回家了。
吴菊芳女士是在2019年9月24日中午,被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打昏后,套上黑布头套关进黑监狱的,被限制了一切自由,甚至连官方拘留所、看守所都具有的看电视权利、放风的权利、看书写字的等等权利都被完全剥夺,没有一丝一毫自由,黑监狱的第一天甚至连饭都不给买,睡觉的床是薄薄的一条没有床单的垫子、被子及枕头连套子也没有,吴菊芳奋力抗争,才赢得了化纤床单、被套、枕套。
事情缘于2014年11月19日,吴菊芳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滨江风光带的两证齐全合法房屋被鼓楼区政府非法毁灭,其凭着永不放弃、顽强拼搏的信念自学法律,将政府诉至了法院,获得(2014)宁行复第304号、(2015)宁行初字第140号、(2016)苏8602行初356号胜诉判决书。
然而,由于问责机制不启动,政府败诉无人承担过错责任,故使得一份份胜诉的判决书没有得到执行,甚至鼓楼区政府连诉讼费都没有返还吴菊芳。被非法毁灭的房屋及贵重财物、财产等问题仍然丝毫没有解决。诉讼不解决问题,吴菊芳被政府逼的进京走访维权,一个昔日的人民教师变成了维权上访户。
在进京上访中吴菊芳自始至终“依法信访、理性维权”,户籍所在地南京市玄武区政府却一次次暴力将吴菊芳关入黑监狱,抢走现金、手机等财物且不归还(在诉讼中),串通黑监狱辖区的派出所不立案,不出具决定书、告知书,甚至连报案回执也拒绝出具。
早在2019年7月份,南京市玄武区政府就早早为吴菊芳“配备了专车、专人服务”,起初配备的专车还是在租赁公司租赁的商务车,2019年8月26日起才又换成了苏A-0210B的公务车。
南京市玄武区政府将吴菊芳关入了黑监狱期间,指使谢浩等人殴打了比他们母亲还大许多的吴菊芳,致使吴菊芳头部、腹部、腰部、腿部多处受伤严重。2019年10月3日起吴菊芳病情日益严重,腿脚发软、走路不稳、脸色苍白,视觉模糊,头部眩晕、胀痛,提出要求请医生进黑监狱来检查或去医院诊治。于是,2019年10月6日下午南京市玄武区政府的相关人员将吴菊芳套上黑布头套带出,故意在高速上、隧道里等多处绕了2小时之多,才将吴菊芳丢到其家附近,便仓皇离开。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无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宪法法律,已涉嫌“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
本网呼吁最高当局能严查黑监狱,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政府依法行政带头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