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11月25日,本网获悉:一审“煽颠”获刑4年的公民记者孙林案上诉遭驳回,后附二审判决书。
南京公民记者孙林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2018年12月25日宣判,孙林获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该案曾于2018年2月9日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拖延超过十个月后才得以宣判。孙林不服,上诉,今年6月被江苏高院驳回,维持原判。
孙林是2016年11月16日在拍摄南京维权人士王健案开庭时,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刑拘的,继后以涉嫌“煽颠罪”起诉。所谓孙林涉嫌“煽颠”罪,主要是指孙林发布、或转发一些含有建立民主中国、继承三民主义等内容的政论性文章,及孙林在南京某社区的党员大会的会场上喊“打倒共产党”的口号。据悉,孙林在庭前会议上揭露其在被羁押期间,管教人员有强行对其服药的行为。
在当今绝大多数国家,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没有实际的危害国家安全行动,在网络上发布或者转发要求民主的政论,哪怕是在公众场合下喊出打倒执政党的行为,都不会被认为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更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何到了拥有“四个自信”的社会主义国家,就属于重罪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