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7月12日,本网获悉:陕西宝鸡人龙克海(微信名:龙刻海)是一名家庭教会的基督徒,也是一名多年来追求自由民主的热心公民。现年54岁的龙克海由于长期在推特、脸书、微信上转发一些针砭时弊的文字图片等,先后数次被警察约谈并遭到威胁警告,更在2018年下半年被户口所在地的甘肃省徽县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满后的龙克海,不满警方的处罚,一方面把自己的遭遇通过推特、微信等公开发布,一方面向甘肃省徽县地方法院提出国家赔偿,因此遭致更加频繁的“喝茶”。2019年3月4日上午,龙克海在一个微信群里以语音留言的方式告诉群友,说他居住地宝鸡市的国保又通知他下午去派出所“喝茶”,他断然拒绝了;之后至次日(3月5日)下午,群友在群里不见龙克海露面,遂有人拨打龙克海电话,发现其手机关机。后经多方打听,于3月下旬得知其已被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5月15日,龙克海的儿子龙少腾和他的律师才收到刑拘通知书。
据知情人透露,龙克海被捕后警方提出,只要龙克海删除其在推特、脸书、微信上发表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和侮辱最高领导人的文字、图片、视频,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就可以放他回家。该无理要求被龙克海断然拒绝后,2019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姜谭法庭在不允许家属和其他公民参与旁听,并以“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为由的情形下,对龙克海案件进行了秘密审判。检察机关指控龙克海在推特和脸书上发布丑化侮辱诽谤国家领导人、辱骂中国共产党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龙克海的律师和他本人当庭作了无罪辩护和陈述,认为其言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范畴,故认定其行为无罪。11月26日,龙克海律师接到宝鸡市渭滨区法院的通知,告知龙克海寻衅滋事罪成,判刑一年半。
得知自己因言获刑一年半,龙克海表示不服,并在其被拘押的宝鸡市渭滨区看守所里提出了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龙克海案件二审开庭审理,至12时左右庭审结束。据龙克海现任律师朱宁介绍,龙克海再次进行了自我辩护和陈述。尽管龙克海在被捕前就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然而他看起来精神状态还不错。法庭上的龙克海用轻松的语调向法官表示自己从不认为自己有罪,而是这个一党专政的政体因为害怕公民的言论自由而采取的政治性报复手段。他还表示,虽然自己今天失去了自由,可是并不后悔,反而对自己多年来的坚持和信仰更加坚定,也深信未来的中国一定会走向自由和民主的道路。
据了解,由于有关方面从一开始就把龙克海案件定性为敏感案件,因此当地警方对龙克海的律师和家属采取了特殊的“关照”措施,要求他们不能对外发布龙案的消息,否则会影响他们的饭碗和出国等。迫于强大的压力,龙克海的一位前律师最后被迫退出。另据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诉媒体,朱宁律师之所以在2020年6月接手龙克海的案件,是因为身为龙克海表哥的他,在今年春节发现龙克海没像往年一样回川探望他的母亲也就是龙克海的姨妈时,产生了疑虑,打电话给龙克海的儿子龙少腾后才得知龙克海已于去年3月4日被警方拘押。于是朱宁律师提出接手龙克海案件,遂成为龙克海现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