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月8日,本网获悉:2021年1月4日是新年第一个工作日,黑龙江饶河县女访民杨浩刚到北京的国家信访局,其所在的859农场派出所就向其发出短信,称其上访行为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已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与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如不立即停止非访,将法律制裁!
今年59岁的杨浩,为了一起民事错案已经上访申诉17年!据了解,杨浩的丈夫在1998年与他人合伙购吊车经营沙场,一年后对方诡称经营亏损,要求杨浩丈夫写一张5万元借条弥补亏损。杨浩经过认真对账,发现根本不存在亏损,要求重新进行核算,对方就持借条到法院起诉偿还借款。从建三江法院作出的(2003)建民初字第975号民事判决来看,其中双方展示的证据也清楚证明该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而是合伙经营的债权债务纠纷,尤其只有借条而没有收条或转账证明情况下,一审法院还是错误地以民间借贷纠纷作出了错误的判决。
一审的错误判决作出后,杨浩就开始上诉,上诉被驳回后又申请再审,同时,杨浩以合伙经营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获得了法院的判决支持,而该生效判决作为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错误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但错误的民事判决仍然得不到纠正,迫使杨浩走上进京上访之路。
在上访过程中,负责维稳的859农场派出所多次对杨浩实施截访,并报复性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导致杨浩进京上访又多了一个去公安部伸冤的任务。2016年7月19日,建三江公安局859农场分局的分局长赵玉福找到杨浩,提出只有杨浩不再去公安部反映违法拘留的事情,愿意给6000元作为杨浩在拘留所生病的补助,双方还签字确认该停访息诉换补助的协议。
杨浩与859农场分局签订协议三个月后,建三江公安局以杨浩涉嫌“敲诈勒索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被害人是“刀把子”的公安分局。当然,这一类在中国大陆已经司空见惯的构陷案件,结局无疑就是公检法“一条龙”办案,最终杨浩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但建三江这些非法审判行为,显然没有起到阻止杨浩继续上访维权的决心。
杨浩在新年第一个工作日收到派出所的恐吓短信后,立即以“上边早已经规定公安机关不得参与截访等非警务活动”予以回怼,希望公安派出所不要充当维稳打手。
杨浩电话:13718615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