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月19日,本网获悉:2021年1月19日,湖北独立撰稿人刘逸明的个人微信公众号平台收到通知,称他于头一天撰写的《为抖音涉黄被定格处罚叫好,抖音火山版已成最大色情交易平台?》一文涉嫌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权。投诉方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系抖音背后的公司之一,法人代表为梁汝波。
对该投诉,腾讯公众号平台管理员并未倾听抖音方面的片面之词,而是在通知页面安放了两个按钮供刘逸明选择,一个是“认为不存在侵权”,另一个是“认为存在侵权”。对此,刘逸明认为完全不存侵权行为,事件的起因是因为抖音管理员胡乱判定,将其抖音账号永久封禁。
据悉,在1月18日下午,刘逸明还曾同步在其新浪博客和微博发布了质疑抖音火山版涉嫌色情交易的信息。在被投诉过后,他又通过自己的新浪微博发布消息,表示不惧威胁,希望与抖音公司对簿公堂,让法官来裁决谁是谁非。
在去年疫情期间,在刘逸明的家乡湖北鄂州,警方曾经通过网民对抖音火山版涉黄的投诉进行查处,结果抓获一名嫖客和一名卖淫女。据刘逸明透露,抖音火山版在一些小城市已经沦为色情媒介,一些卖淫女通过直播揽客,很多都是睡着直播,附带一些挑东性的言语和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