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9日星期日

四川宜宾余仿堂在北京找工作屡遭干预,证明访民就是新时代“黑五类”贱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529日,本网获悉: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上罗镇梧桐村的余仿堂,因为父亲的自留山被违法登记他人名下,且被用作石材开采得不到纠正,需要在北京边打工边维权,结果遭到北京警察配合地方的干预,屡屡失去打工机会。余仿堂的姐姐余凤连,还因为上访差一点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

据了解,余仿堂家原住上珙县罗镇新民村,在该村“鱼池湾”有山林一块,1953年登记面积为0.5亩,实际有7亩,所有权人是余家的父亲余大同。1954年底,余大同举家迁到隔壁的梧桐村生活,但一直管理着该片山林,收益也归余大同所有。到2003年余大同去世,相邻的余大会的女婿杨声未开始在自己的自留山开采石材,并开采到了余仿堂家一直管理的7亩地山林,纠纷遂发生。

令余仿堂措手不及的是,杨声未手中居然有1981年的包括余仿堂家管理的7亩地的自留山林产权证,而政府何时将自己家的山林登记到杨声未名下,余仿堂一家弟兄姐妹7人均浑然不知。为了查清楚自己家山林权属变更情况,余仿堂和上面5个哥哥一个姐姐,作为余大同的这块7亩山林的继承人,分头行动进行调查,发现原山林南邻余孝灯、李友先的2009年的自留山登记簿上,仍然是余大同的名字,而且李友先的父亲跟余大同同时迁到梧桐村生活。

余仿堂家弟兄姐妹认为,杨声未老丈人余大会在1981年取得的包括自己山林在内的权属登记,存在官商勾结造假的嫌疑,就开始集体上访维权,要求依法更正登记。

对余仿堂弟兄的诉求,行政机关认为,余家弟兄的父亲余大同在1954年就举家迁到隔壁的梧桐村,就不应该在新民村还拥有自留山林,而且还认为,余家弟兄拿出的孝灯、李友先的2009年的自留山登记簿证据,是登记机关没有到现场核实的失误造成。

对行政机关的答复,余仿堂的姐姐余凤连予以驳斥,认为有“四川省林权纠纷处理办法“规定,在1953年确权的山林,属于“生不补,死不收”长期无偿使用的自留山,应当受到保护,况且,自留山林的变更登记需要相邻人的签字确认及公示,不可能会出现未到现场核实这样的失误。

由于余凤连维权能力,珙县当局在2020928日将其从北京截访回,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5天,后取保候审。20211017日,珙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珙县检察院起诉。到2022413日,因珙县公安局撤回起诉,珙县检察院才作出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但珙县林业局与竹业局在520日,作出“关于余凤连等人反映涉林问题的答复”,继续无视余仿堂一家对案涉山林的权益。

中国在1949年后是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国家,也就是讲阶级斗争,把人分为三六九等,过去有地富反坏右被斗争的“黑五类“,属于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贱民,今天余仿堂因为上访身份,成为找工作权利被剥夺的贱民。

余凤连电话:1820821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