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月16日,本网获悉获刑5年的广东省清远市法轮功学员王瑞娟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王瑞娟:广东省清远市法轮功学员,女,一九五八年生,2024年六十六岁,广东揭阳市揭东县人。1998年,王瑞娟开始修炼法轮功。因向民众发放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资料,2002年她曾被判刑三年。
2021年10月上旬,王瑞娟在清远市洲心街道一个施工工地贴法轮功的粘贴,遭告发。2021年10月12日,在洲心街道她的租住房内,王瑞娟被清城区公安分局警察抓捕。2021年10月15日,王瑞娟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之后,王瑞娟仍坚持向民众宣传法轮功和被中共迫害的真相。
2022年6月24日,王瑞娟到清城区东城莲发社区张贴法轮功粘贴,第二天,她再次遭清城区公安分局警察抓捕。当时因王瑞娟身体不适,2022年7月2日,被“取保候审”回家,被监视居住。2023年1月,王瑞娟被起诉到清远英德市法院。2023年3月16日,英德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将王瑞娟逮捕,2023年3月18日,王瑞娟被关押到看守所。
2023年4月,她被英德市法院判刑5年,被罚金两万元。她不服上诉后,被维持原判。刑期至202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