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6月18日,本网获悉获刑1年的71岁辽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李明华女士的案情及简介,现在通报如下:
李明华:辽宁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女,1953年生,现年71岁。原是葫芦岛市南票区大窝铺村的民办教师,执教有四、五年,自办幼儿园有十年。2011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
李明华老太太2023年7月11日乘车去看怀孕的女儿,安检时被抓捕、随后遭抄家,后被关押在葫芦岛看守所。2024年6月14日获悉:李明华于2023年11月14日被葫芦岛连山区法院判刑1年,后李明华已被转监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