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4日第一波人马两人于今早九点来到我家,是江西省新余市袁河分局警察帅经平与张辅警,劝我不要去北京,此前我已经再三向伟大光荣正确的各路党保证,此去北京绝对不是上访!!!
第二波人马四名街道办女性于九点二十到我家,已知三位是新钢南村、北村、环山退休的居委主任,一位网格员。
第三波人马九点半到达我家门外,是六位年轻小伙,说是新钢街道办派遣来的,我邀请他们进门坐坐并合影,再三对他们笑,门外很冷进来坐坐吧,他们执意不进门,就呆在门外吹冷风!
第四波人马于九点四十到我家,共计三人,一位是我户口所在地居委曾主任,另一名桂花村居委退休人员康青,还有一位年青男孩。
启程出门下楼发现起码二三十人蹲守在我家楼下四周,我被新钢街道办书记谢庆英和新钢南村居委曾(敏(音))前后挽着双臂行走,维稳我的部队前前后后所看到的就有二三十人!
最后被走在我前面的维稳部队人员禁止路东小区物业开启业主出去的门!迫使我无法去火车站上京!
这就是自诩人权最好的国家对守法公民刘萍的待遇!
我再三再四向党表示,我绝对不会上访!因为腰椎刚动了开放式大手术!腰部被打四个钢钉,我绝不会搭上自己健康去上访的!
我要求写保证不上访的保证书给党!但是他们就是面带笑容挽着我双臂禁止我自由出行!
附刘萍简介:女,1964年12月2日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维权活动家,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曾押政治犯。
自2009年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2010年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年5月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年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2013年4月21日,因再次组织维权人士声援被捕的丁家喜等公民运动成员,并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遂于4月27日被当地警方从家中带走;5月7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看守所;之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经二审依然维持原判;关押期间,其曾遭到刑讯逼供;2019年10月27日,刑满释放。此前在江西省南昌女子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