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6月29日,本网获悉获刑5年5个月的临汾市浮山县金灯堂家庭教会同工霍壮平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霍壮平:女,1977年8月4日出生,山西省平遥市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嘉泉村一组2巷3号居住公民,基督徒,临汾市浮山县金灯堂家庭教会分区领袖和同工,中国在押良心犯。
自1999年始,其因信仰耶稣基督而开始加入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金灯堂家庭教会;后因长期参与教会敬拜与服事活动,深受教会牧者及同工、教友的充分信任与喜爱,遂于2018年3月,其经教会成员举荐而被金灯台教会任命为六牧区的牧区长,负责管理该牧区下辖的北刘、和村、吴村、涧北、一平垣、燕家庄、北卢等七个片区的事工(即执行教会所任命的工作)活动;但自该教会最初由20余名基督徒成立以来,虽历经政府多方多次威逼利诱和打击,甚至将原本自建大教堂(因所处地段有高经济利用价值)竟被政府强拆摧毁,但毕竟到2016年时,在临汾地区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多个分区/分片教会及规模已达5万多名基督徒的知名教会;并且该教会牧者、同工和信众们因持守基督教纯正信仰,自愿以家庭教会方式进行信仰聚会和敬拜,拒绝加入到中共“三自”教会的管理中,遂令当局极为不快和司机打压;又加之近些年来,金灯台教会因信众越来越多而使教会的自愿奉献款数额剧增(累计高达上千万元),这又徒增了中共当局的极端不满、恐惧与升级性打压;
2021年8月,其所在金灯台家庭教会再次横遭逼迫和警方冲击,有十数名会牧人员及基督徒骨干被临汾市尧都区警方纷纷传唤、刑拘,其亦在9月30日被尧都区警方传唤,次日即被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11月4日,又被尧都区警方转正式逮捕,并与其他多名已被刑拘的会牧人员归于同案,指控其等利用教会聚会和传福音名义欺骗和诈骗信徒交奉献款,称此等行为属于违法,故应予以法办;2021年12月27日,其等12人涉诈骗案被移交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又经严重超押3年多,2025年6月20日,除教会牧师王晓光和师母杨荣丽(也是教会管理负责人)2人另案处置外,其案中有10人在临汾市尧都区法院被统一以“诈骗罪”分别判处9年2个月—1年10个月(缓期2年)不等刑期,而其被重判有期徒刑5年5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刑期至2027年2月28日。目前被羁押于临汾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