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6月27日,本网获悉因维权遭抓捕的湖北省十堰市人权捍卫者尹登珍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尹登珍:女,1968年2月20日出生(身份证显示1972年2月20日出生),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官员贪腐举报人,维权访民,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03年,曾因实名举报湖北省十堰市政府领导与蔬菜批发市场老板搞权钱交易,将1个多亿的蔬菜批发市场以80万元卖给私人老板,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600多名国企员工下岗,遂遭十堰市政府(尤其是公检法)长达20多年的迫害,如被非法拘禁和被枉法判刑,被关黑监狱和送精神病医院长达12年,被暴力殴打、抢劫、绑架超过50次,被殴打致流产1次,被长期虐待导致全身伤残,还患上淋巴癌等等;
2009年,因被十堰市政府工作人员集体做假证捏造“敲诈勒索政府罪”案而被冤判3年,后其不服,经不断上诉、申诉累计16次之后,2022年5月30日其终被十堰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
近几年来,因其针对自己之前所遭受的不公要求追责和赔偿,故而又遭更多逼迫;2023年6月29日,其在北京投诉维权时,竟遭中国最高法院三区的劳务派遣保安殴打致3根肋骨骨折,后又被用钢丝手套捂口鼻、锁喉差点窒息而亡;几乎同天,其还被最高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提供假证证明“劳务派遣保安是执勤法警”,并指使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袭警罪”立案预将其逮捕,后在其女夏贝贝收集到的大量现场视频证据和证人证言下,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才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
2024年6月4日,其袭警罪案最终被以北京市朝阳区警方冒名盗用其女儿身份信息办理假“取保候审”方式结案;
2025年1月16日,因其在京继续上访维权,故被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派出所警方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秩序罪”行政拘留7天;1月26日,又在其在北京大兴区艾德佳公寓的家中遭1名警员和5名社会闲杂人员联合绑架,其2部手机、3000元现金和个人护照被搜走,次日即被湖北省十堰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并送十堰市看守所关押;
2025年2月19日,其丈夫肖书君因在网上为其发声求救,亦遭跨省抓捕,并经由湖北省十堰市和黑龙江同江市两地警方勾结被以同罪名刑拘、逮捕和起诉,羁押于黑龙江同江市看守所;据悉,在其夫肖书君的起诉书中提及,湖北省十堰市和黑龙江省同江市两地检察院已对其夫妇二人寻衅滋事案起诉,建议地方法院对其量刑3-5年,对其夫肖书君量刑2.5-3.5年;另悉,其卷宗中有多处造假,其逮捕流程亦有违法,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亦对其提供多份假证(含2023年6月29日已被取保结案而其正在申请国家赔偿的假“袭警罪”案,再次用同样事由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同年4月9日,其案在十堰市郧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但至4月13日检察官在庭审中又临时增加“妨碍公务罪”和“扰乱国家机关单位秩序罪”,试图让法院对其加重罪刑,但被辩护律师驳回;开庭至今,仍无宣判。
目前被羁押于十堰市看守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马家沟,邮政编码:44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