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6年7月7日)吴秋雨辩护律师要求银海区分局退还吴秋雨身份证,根据刑诉法149“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这不是律师第一次要求退还身份证,银海区分局的谢飞警官,在律师多次联系,并提交书面申请要求退还吴秋雨身份证原件,均以出差为由,拒绝退还,并让律师走程序。
律师已经拨打12389进行投诉。
同日,吴秋雨辩护律师去检察院调取卷宗,一早就约好了,律师等到下午也不给,理由是还没拷贝好。你们拷贝一份卷宗要一天时间?这是什么效率?为什么其他家属已经调取卷宗?
上个月律师申请取保候审,6月28日得到回复,拒绝保释,给出的理由是“部分犯罪事实未查清”拒绝,请问你们调查了7个多月,把手机、电脑、银行卡流水都调出来了,怎么还弄不清?
教案时间线:
2025年10月10晚8点 吴秋雨被北海银海分区警察从北京家中带走;
2025年10月12日给我下达拘留通知书,文件落款日期却是2025年9月26日(这是未卜先知?)
2025年11月18日银海区检察院批准银海分局对吴秋雨拘留37天后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执行逮捕;
2026年1月18日侦查期届满,延期一个月到二月;
2026年2月18日又延期两个月到四月份;
2026年4月18日又延期两个月到六月份;
2026年6月18日被移交检察机关;
2026年6月29日检察机关拒绝取保理由是“部分事实未查清”
没见过像你们这样的严重拖延症的患者!这难道不是对我们家人的变相虐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