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推动人权保护、协助民间维权
中国维权动态
周刊(2011年7月25日- 7月31日)总第215期
【编者按】7月23日晚上发生在甬温线导致数百人伤亡的特大动车追尾事故,引起了世界的高度关注。事故发生后铁道部主导的抢救工作,屡屡出现违背常理、无视生命、践踏人权的现象,在事故发生后短短7个多小时,就仓促以没有发现生命迹象为由而宣布停止救援,随后现场救援人员却又救出一名小女孩;在事故后不到38小时,就下令毁车掩埋,导致大量死者肢体及遗物被作为垃圾处理;事故后一天就草率宣布事故原因是“雷击”,对死者赔偿单方武断定价,对死难者家属施压,并对敢于报道与追问事故真相的新闻人如陈杰人、王青雷等等进行打压,对各地(如安徽合肥、浙江温州)自发纪念事故死难者民众进行阻止干扰,迅速要求媒体不得报道与评论该事故。如此等等公然漠视公民生命与安全,侵犯公民言论权与知情权的行径,显示了不民主下的公权力对公民生命安全与基本权利的危害,值得社会各界高度警惕!本周中7月26日贵州安顺一残疾小贩被城管殴打致死的事件,也再度警示中国公民生命权被公权力肆意剥夺的严重状况!
本期目录
一、言论与出版自由
1、时事评论员陈杰人因评说铁路受到威胁
2、刘杰因为发表致官员的公开信受警察恐吓
二、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合肥网友欲祭奠7·23遇难者遭警方阻止
三、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四川维权人士陆大春因沿街乞讨被限制自由
2、唐荆陵仍被监视居住,孙德胜已经取保候审
3、成都居民黄文伟抵制强拆案开庭
4、毛恒凤病危提前从监狱医院获释后仍无自由
5、哈尔滨维权人士于云峰被劳教
6、江苏省纠风办现场办案时访民被监控不得出门
7、进京访民遭警察、保安和城管联合驱赶抓捕
四、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贵州安顺城管打死残疾小商贩引发民愤
五、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安徽滁州拆迁队趁人不在推毁房屋
六、其它骚扰行为
1、王荔蕻案中多位愿出庭作证者被警告
2、温州司法局发紧急通知干预律师介入撞车事件
3、安徽维权人士姑鹤被断网近一个月
4、湖北访民伍立娟遭警方骚扰
5、夏茜发起动车灾难T恤义卖遭警方制止
七、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李红卫不服劳教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已受理
2、贺卫方呼吁就温州“动车撞车惨剧”启动人大特别委员会
3、西安集资办学户到陕西省政府上访
4、维权网就“7.23甬温线高铁特大车难”发表声明
5、北京部分市民沉痛悼念7·23罹难者
八、法律、法规及政策
1、铁道部下发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令 要求所有铁路局局长深入一线指挥
2、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颁布《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3、陕西省直单位未经同意不得举债 将减少三公经费
4、公安部2010年“三公经费”支出18136万元
5、“7·23”动车事故遇难者赔偿标准确定 每人赔付91.6万元
6、中国公布“六五”普法规划
九、国际人权
1、法国人权组织将起诉叙利亚总统
2、联合国《公民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委员会对言论和表达自由作出最新解释
3、叙利亚数万抗议民众再次集会,军队继续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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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论与出版自由
1、时事评论员陈杰人因评说铁路受到威胁
7月27日,针对媒体消息报道的温州司法局下发通知,以所谓敏感、维稳为由,规定律师不得擅自为铁路事故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资深时事评论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发出倡议,呼吁全国法律人行动起来,以各种方式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结果在次日上午,陈杰人受到不明身份人士通过微博等方式的威胁。(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2250.html)
2、刘杰因为发表致官员的公开信受警察恐吓
7月28日11点10分,9名警察造访了黑龙江维权人士刘杰夫妻的住地,声称受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长的指令,调查网上发表的三篇“刘杰写给吉炳轩的信”,要找出作者和发布者,称刘杰举报孙玉兰贪污没有证据,恐吓她讲会按诽谤罪处理。(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9609.html)
二、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合肥网友欲祭奠7·23遇难者遭警方阻止
7月29日是7·23动车追尾事故遇难者的“头七”,有网友因发起在安徽省合肥市步行街搞祭奠活动而在当天上午被警方请去喝茶,直至中午才放回,祭奠活动之后被迫取消。维权网信息员向网友了解情况,但网友因害怕会因透露详细情况惹祸上身而拒绝回答。(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723_29.html)
三、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四川维权人士陆大春因沿街乞讨被限制自由
成都“链子门”被判刑两年,释放后一直在维权的成都维权人士陆大春,7月24日下午约5点30分左右,因沿街乞讨被成都市金牛区人北派出所限制自由,至晚上11点40分,还没有给陆大春吃晚饭,期间陆大春一直打电话向“110”报警中心投诉,但警方一直没有出警,有四、五名保安在那里看守他。(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1111.html)
2、唐荆陵仍被监视居住,孙德胜已经取保候审
7月26日,维权网信息员从广州维权人士处获悉,广州维权律师唐荆陵仍然处于被监视居住中,仍被关在广州番禺区大石民警培训中心。广州被刑拘的异议人士孙德胜已经于日前取保候审出来,另一名四川籍维权人士袁新亭,也已经被释放,并被遣送回到四川老家。(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26.html)
3、成都居民黄文伟抵制强拆案开庭
7月28日,成都双流区居民黄文伟因被强拆时开车撞伤拆迁人员而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案,于上午10点在双流区法院开庭审理。当天参与旁听的人很多,包括200名被拆迁户,此案当天没有宣判。(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8123.html)
4、毛恒凤病危提前从监狱医院获释后仍无自由
2月22日被允许所外就医的上海维权人士毛恒凤,刚回到家中两天即被中止所外就医,再次被带走,当天被送往上海市监狱总医院,与家人失去联系5个多月后,于7月28日因为病危从监狱医院获释。虽然获释,但仍然不自由,行动受到监视和限制。(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6103.html)
5、哈尔滨维权人士于云峰被劳教
7月29日中午,哈尔滨维权人士于云峰被香坊区黎明派出所拘传,当天即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劳教两年。虽然被劳教,但于云峰的姐姐称警方并未通知家人,家人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手续。于云峰最近两年开始关注拆迁、公共事件及网络言论自由、政治改革等一系列问题,喜欢写打油诗。在被劳教前10天,于云峰曾因写打油诗被警方调查。(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2928.html)
6、江苏省纠风办现场办案时访民被监控不得出门
7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十个行政部门组成纠风办在南通市联合办公,听取市民的意见。现场办公的地点安排在南通市体育广场。时间为上午9点半到10点半。尽管时间很短,南通访民闻讯后奔走相告,特别是暴力拆迁的受害人积极响应,准备去反映南通野蛮拆迁的暴行。但当天一大早,几乎所有的访民都被当局严密监控,不得出门。部分访民想方设法摆脱监控和盯梢,来到南通市体育广场,但被国保挡住,无法进入。南通崇川区张秀琴等人被抓,还被关进黑监狱,直到江苏省纠风办撤离南通后才得以释放。(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4604.html)
7、进京访民遭警察、保安和城管联合驱赶抓捕
7月30日下午2点20分,躲在北京南站北广场东边立交桥下纳凉的全国各地进京访民遭警察、保安和城管执法人员驱赶,有部分访民被抓走。警察向访民表示,他们是奉命行事,希望访民们理解,有访民分析认为,能调动警察、保安、城管队员联合驱赶和抓捕访民,背后的官员权力不小。(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7045.html)
四、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贵州安顺城管打死残疾小商贩引发民愤
7月26日下午两点左右,贵州安顺一残疾小贩被三名城管当街殴打致死,之后周围的小贩为死者不平,与之理论,又被打伤,引发围观群众自发抗议,并与城管发生肢体冲突。抗议群众因为愤怒砸碎城管车的玻璃,并将其掀翻在大街上。当地武警及防暴警察接到命令后,立即开赴出事现场,除鸣枪示警外,还与现场群众发生大规模冲突,防爆警察向抗议群众施放催泪弹,有多名群众在抗议中被警察和城管打伤。(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7113.html)
五、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安徽滁州拆迁队趁人不在推毁房屋
5月23日,安徽省滁州市南瞧区腰铺镇桃园村9组发生强拆事件,村民胡先生的房子被强拆,到 6月14日,腰铺镇拆迁办在住户外出的情况下,采取偷袭拆迁的方式,把另外4户村民的房子夷为平地,财物被埋在废墟中。(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8017.html)
六、其它骚扰行为
1、王荔蕻案中多位愿出庭作证者被警告
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已经由朝阳检察院移交到法院,与此案相关的众人纷纷准备为届时的庭审出庭作证,截止7月26日为止,已有多人被警方谈话警告。被警方警告的人包括陈茂森、吴淦(屠夫)、何杨等人。警方警告他们不得为王荔蕻的事再呼吁,不能为王荔蕻作证等。(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1824.html)
2、温州司法局发紧急通知干预律师介入撞车事件
7月26日,浙江省温州市司法局就“7.23”动车追尾事件受害人可能寻求法律援助而向全市律所与律师发出紧急通知,通知中将“7.23”撞车事件称为“重大敏感事件,事关社会稳定”,指出“各律师所与律师务必要高度重视”,同时明确要求“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的律师所和律师,应该按照《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则》规定,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市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723_27.html)
3、安徽维权人士姑鹤被断网近一个月
7月27日,维权网信息员获悉,自6月30日晚8时联通公司设置了静态IP地址后,安徽省马鞍山市维权人士姑鹤被断网近一个月。其间,姑鹤的路由器和调制解调器无法联网,而且固定电话也无法使用。就此次断网,姑鹤已经多次与联通公司交涉,虽然每次都承诺会很快派技术人员上门维修,可始终未见技术人员上门。(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1362.html)
4、湖北访民伍立娟遭警方骚扰
7月25日晚上,警察猛敲湖北省潜江市工商银行访民伍立娟的家门,称要和她谈事情,结果被伍立娟拒绝。伍立娟在2月份进京上访,地方政府官员其后不断地用电话和短信联系她。要求她回去解决问题,而且经常是在晚上。(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8600.html)
5、夏茜发起动车灾难T恤义卖遭警方制止
浙江温州千纳商贸公司CEO夏茜,曾经参与温州市民组发组织的对7·23动车遇难者的烛光哀悼。7月27日。夏茜和其他温州志愿者一道发起发起动车灾难T恤义卖活动。7月28日早上,温州永嘉5名警察到夏茜的家,后来在鹿城区公安局,警察告诉夏茜,不得继续义卖这种T恤,因为上面有令。(维权网)(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t.html)
七、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李红卫不服劳教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已受理
7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向李红卫家属送达《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称李红卫对济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济证复办受字【2011】第00537号《劳动教养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初步审查,决定予以受理。按法律规定,济南市政府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25.html)
2、贺卫方呼吁就温州“动车撞车惨剧”启动人大特别委员会
7月26日上午9点46分,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在微博上就7月23日温州“动车撞车惨剧”重大伤亡事件发出强烈呼吁,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急设立特别委员会,对事故本身及上述事项进行调查听证,以答国人。(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723.html)
3、西安集资办学户到陕西省政府上访
7月25日,陕西西安三四百名因参与集资办学而受到资金查封的民众前往陕西省政府上访,反映他们依照国家有关集资办学规定而给西安高新技术学院集资办学,结果本金与利息却都被冻结,他们担心警方会从中渔利,侵占他们的钱财。(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27.html)
4、维权网就“7.23甬温线高铁特大车难”发表声明
“7.23甬温线高铁特大车难”令海内外震惊,但是,中国当局对此事的处理却令死伤者家属以及公众极为不满。7月30日,维权网就此事发表声明,在历数了十大不负责任表现后,郑重要求当局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调查委员会”机制,对“温州车难”进行严肃公正的调查听证,及时公布有关调查进展,以及尊重媒体的新闻自由权和公民的言论自由权等。(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723_30.html)
5、北京部分市民沉痛悼念7·23罹难者
7月30日晚7点,是温州动车追撞灾难死难者一周的纪念日。为了表达沉痛的心情,晚7时许,北京的吴丽红、张悦、王秀珍、庞银平、刘素民、野靖环、韩颖、野靖春、王宇、何德普等人士佩戴黑纱、黑丝带来到设有动车的北京南站悼念罹难者。在这次悼念过程中,有警察在场监控。(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7/723_7277.html)
八、法律、法规及政策
1、铁道部下发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令 要求所有铁路局局长深入一线指挥
铁道部23日午夜紧急向各铁路局下发了调度命令,通报“7·23”温州动车事故有关情况。铁道部要求所有铁路局局长深入一线指挥,强化安全管理,全面检修线路及机车设备,强化安全意识,确保运输安全。(详情请看: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11-07/24/c_121712210.htm)
评:“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前,中国高铁已经是险象环生,但这些系列“预警”都未引起铁老大的高度重视。现在应当全面停运、全面检修,如非要急着通车,也可责令铁路局长亲自押车(如同煤矿业领导带班下井一样),确保动车运行安全。毕竟,公民的生命安全比中国高铁的脸面更重要。
2、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颁布《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日前,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正式颁布。这是我国第一份多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的针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规范性文件。(详情请看: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7/25/c_121715468.htm)
评:既然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可责令央视开放黄金时段,仅仅是单位、院校电视的定期宣传难收全功。另外,最好的消防安全教育是切实落实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法规,必须明令禁止“让领导先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3、陕西省直单位未经同意不得举债 将减少三公经费
7月25日,省政府全体会议召开。今后,未经省政府同意,省直单位一律不得举债。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也在昨日的会议上着重要求,我省将逐步公开“三公”消费,并不断清理融资平台,化解政府债务。“今后未经省政府同意,省直单位一律不得举债。”赵正永强调。(详情请看:http://news.hsw.cn/system/2011/07/26/051049119.shtml)
评:既不公开举债用途,又拖延公开三公消费,还要举债度日,政府行为究竟何时能在阳光下运行? 虽曰“今后未经省政府同意,省直单位一律不得举债”,然而,值得紧追不舍的是:省政府同意举债就合法了吗?
4、公安部2010年“三公经费”支出18136万元
公安部日前公布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2010年决算和2011年预算情况。公安部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8136.48万元,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865.24万元,与2010年支出相比减少7%。(详情请看: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7/26/c_121724188.htm)
评:公安部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的数十个单位,2010年仅三公经费支出一项就高达一亿八千万之巨,如果加上各地公安为维稳需要而花掉的“被旅游费”、“喝茶费”、“餐费”、 “监控费”(包括收买耳目、眼线给付的费用)、“软禁费”、“强迫失踪费”等,不知会是多大的天文数字。请抖落包袱,将三公支出的细节公之于众!
5、“7·23”动车事故遇难者赔偿标准确定 每人赔付91.6万元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每位死亡旅客的赔偿金将依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和人道主义精神,由事故赔偿金、一次性专项帮扶款以及爱心捐助款构成,总计人民币91.6万元。(详情请看: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7/26/c_121725113.htm)
评:追索真相的正义先于赔偿的正义,如果没有厘清动车惨案中的国家责任、企事业法人责任及个人责任,也不可能实现赔偿的正义;而要厘清上述责任,只有启动全国人大特别调查程序及随后的司法追诉程序。铁道部身为被告又承担仲裁角色完全背离程序正义。“妻儿散”( “7·23”)案件后,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肢解铁道部,打碎这个党、政、企、公、检、法六合一的全能型组织。
6、中国公布“六五”普法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此规划27日由新华社全文公布。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普法的十大主要任务,并指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详情请看: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7/27/c_121731342_2.htm)
评:普法规划不应夹带意识形态的私货(所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引入人权理念教育,具体而言:中国已经批准或者已经加入的有关人权的国际公约如《禁止酷刑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都应一并纳入普法教育的内容。
九、国际人权
1、法国人权组织将起诉叙利亚总统
路透社7月26日报道:法国两家人权机构将起诉叙利亚总统阿桑德及其随从,以推动法国政府查明阿桑德及随从是否在法国存有资产并向公众公开。法国政府近来推动联合国安理会通过谴责叙利亚镇压民主抗议的的决议,并推动对叙利亚政府实施更严厉的制裁,声称阿桑德已经丧失合法性。欧盟最近对阿桑德和叙利亚其他官员实施冻结财产和禁止旅行的制裁,并批评与叙利亚军方有联系的商务公司。因镇压持续进行,上周欧盟外交部长称他们正考虑加强对叙利亚政府的制裁。有关人权机构称,起义开始后,阿桑德的军队已经杀死了至少1400名平民。联合国人权顾问认为叙利亚政府的镇压可能已犯下反人类罪。(消息来源:http://www.reuters.com/article/2011/07/26/us-france-syria-idUSTRE76P4XW20110726)
2、联合国《公民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委员会对言论和表达自由作出最新解释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7月28日发布公告,联合国专管《公民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机构“人权委员会”发布“一般性评论”对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权做出最新解释。 “一般性评论”强调签约国有责任保护该公约第十九规定的言论和表达自由,并进一步明确了这些基本自由不能任意受到权力机构的限制,比如,以反恐、诽谤污蔑罪、亵渎罪、损害国家官员的形象或名誉罪、扇动罪或叛国言论罪的名义,对言论和表达进行限制,也指出了依法限制不能超越的底线。该委员会认为,表达自由的保护延伸至新媒体和新的信息平台,并提供了目前为止对国际人权法里关于公众有权获取公共权力机构持有的信息的最为全面的分析。这个文件是在过去两年内征求各方面包括民间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将会翻译成联合国的几种官方语言包括中文。(下载联合国这家条约机构关于言论和表达自由的“一般性评论”: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hrc/docs/GC34.pdf,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hrc/comments.htm)
3、叙利亚数万抗议民众再次集会,军队继续镇压
美联社报道:位于伦敦的“叙利亚人权观察”称,7月29日叙利亚军队在几个城市向集会抗议要求现政权下台的几万人投放催泪瓦斯和实弹射击,至少一名示威者死亡。一直跟进反政府示威的“地方协调委员会”确认该死亡事件,并称另有一人在南部城市达拉被安全部队枪击身亡。叙利亚军队在西北海滨城市巴尼亚斯殴打抗议者,并在其他几个地方投放催泪瓦斯。尽管过去几天里有严酷的镇压,但在首都大马士革附近的乡村地区依旧有游行。活跃分子称3月中旬大规模抗议发生以来,至少有1600名平民死亡。(消息来源:http://www.nytimes.com/aponline/2011/07/29/world/AP-ML-Syria.html?ref=world)
编辑:叶明珠、任不让
责任编辑:伍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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