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4日星期日

山东省政府对被侵害儿童熟视无睹(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居住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南北亭街访民丁群,带着已年满11岁的伤残儿子,已漂泊北京乞讨上访数年,面对早已超过入学年龄儿子的忧心如焚。

访民丁群诉说当时不到5岁的儿子丁鲁川,受到山东省人民政府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肇事司机刘军开车撞伤,造成脑部积血、左耳失聪、左眼失明,却得不到赔偿和救治,上访遭毒打和关押,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信访局向山东省政府作出《关于丁群信访案件相关情况说明》,可看清地访政府的所作所为。现转载如下:

“丁群信访案件发生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 我县为此做了不少工作,但因该信访事项发生在济南市,梁山县鞭长莫及。现将该信访事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丁群的基本情况

丁群,女,1963318日生人,原籍四川省雅安市油坪区,在1994年初到济南市做生意时与梁山县梁山镇孔坊村村民陈昌松认识恋爱,于199463结婚领取《结婚证》,同月丁群把户籍从原籍迁入梁山县梁山镇孔坊村。结婚后,丁群夫妇长期居住在济南市槐荫区南北亭街13号,逐年办理《济南市暂住证》,十几年来丁群没有回过梁山丈夫家。后因二人感情不合,于七、八年前开始分居闹离婚,陈昌松出走东北打工。2007330,两人协议离婚,证书编号为(2007)济梁离字000155号,女方生一男孩丁聪(又名丁鲁川),归丁群抚养,在梁山没有户口,男方不负责抚养费,男方老家一切财产归男方所有。丁群仍居住山东省济南市至今,去年的暂住证号为3701101303445,今年的暂住证号:3701102069814,有效期至2009415日,丁群在梁山县无住所,无财产,无任何亲属。

丁群信访案件的成因

据丁群控诉,200693日, 其儿丁鲁川在济南市经六路西格马超市附近被车牌号为鲁0/08082白色中型客车撞伤, 司机刘军在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当时想驾车逃逸,被行人挡住才送孩子到医院治疗。在进行了简单治疗后,留下260元钱,并哄骗丁群保证以后不再牵涉,不让交警处理,便不再露面。后孩子伤情恶化,拍片显示脑部积血,左耳失聪,左眼失明,花费数万元。丁群200694日到济南市槐荫区交警部门报案,交警队领导安排值班交警高成军负责接待,高成军因收受刘军香烟一条,以当事人已私了保证书为由不接受事故报案。

丁群因儿子治病花费巨大,生活失去依靠,数十次到山东省信访局上访,要求追究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肇事司机的赔偿责任,省信访局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交办,济南交警以:“超过报案时限,事故现场已无法辨认”为由进行书面答复,要求丁群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纠纷,法院则因种种原因不能立案。丁群母子在济南举目无亲,告状无门,后来便在山东省政府门前不断闹访,省信访局接访二处高处长多次安排市县值班人法员到省政府门前接人,将丁群劝离现场,带往省信访局接访一处接待。 因为问题一直没得到很好地解决,加之房主催租,生活无着,2007917日上午,丁群携子带汽油瓶、打火机在省政府门前哭闹不止,引起路人围观,造成不良影响,后被民警抬离现场。

2007919,丁群告诉我市值班人员济南市槐荫区交謷队事故科为其付了房租,并给了她生活费,还联系了司法援助,槐荫区人民法院将于2007920开庭审理此案,言辞中充满了对槐荫区交警的感激之情。之后,丁群上访反映的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造成丁群多次进京到国家信访局登记,并到中南海周边地区非正常上访,国家信访局向山东省交办后,省里也多次协调济南市有关部门处理,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今年7月份,在奥运会召开前夕,丁群携儿子丁鲁川驻京上访,被省驻京办控制,经协调,决定在奥运会期间,由济南市和济宁市两家对丁群进行稳控,济南市负责前半段时间,济宁市负责后半段时间(826920日),稳控期结束后,济宁市梁山县及时解除对丁群的稳控措施,其自行离开梁山。

我县对丁群信访案件的意见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认为丁群户籍虽在梁山县,但多年来不在梁山居住,又无其他亲属,且问题发生地在济南,所反映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梁山县无权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先属事再属人,建议丁群反映的问题应督促有管辖权的单位尽快办理,以确保案件化解和稳控责任的落实,避免信访人因失望或失落走向极端,引发不可预测的严重后果。

特此说明
梁山县信访局
20081031

从以上山东省济宁市梁县信访局对访民丁群的问题说明中看出,给访民丁群儿子丁鲁川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的责任人是刘军,责任单位是山东省人民政府,而山东省人民政府却不承担责任,而将问题推卸到毫无责任的下级政府,下级政府也只好上行下效,互相推诿,该说明中的稳控,实是非法对访民人身自由权的剥夺,在如此政府领导下的百姓,生活能幸福安宁?访民丁群只要求山东省政府解决她已11岁儿子至今还从未上过学的问题,山东省政府都置之不理,这样的政府真令人心寒,难道这样一代代伤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