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日星期六

刘杰:致胡锦涛总书记第二份意见和建议书


 

 
胡总书记:

建议人:刘杰,女,1952年1月3日出生,汉族,农工,户口所在地;黑龙江省逊克农场26队。现无住所,流浪乞讨上访了15年。身份证号:232625195201031522。联系电话:18245649704。



胡总书记您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庆之时的重要讲话,全国上下党员干部都在学习贯彻真是轰轰烈烈。我作为一个公民也在关注,盼望您提出的改革方案的重点能落到实处。可是,雷声大雨点稀,只听到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重要讲话,没见到落实,只听口号喊得好,没有行动,特别是到地方官僚主义特别强,贪污腐败也特别严重。百姓苦不堪言。你的重要讲话中提出;“重点解决民生问题,加大力度反腐倡廉’’。这些话我听了15年,相信了15年,上访举报控告贪官污吏15年,到至今也没见到清正廉洁的官。中央的政策说的再好及国家制定的宪法和法律被那些贪官污吏践踏。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我身无居所,我夫妻兴办的畜牧养殖厂被农场的贪官污吏四次聚众入户抢劫一空。抢劫团伙至今逍遥法外,还继续升官发财贪污腐败。我举报控告了15年到至今无果,请问:总书记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当官的抢夺老百姓的财产就没人管吗?您说的再好不抓落实也是空话。我不知何时才能见青天。





我根据宪法状告一府两院提出违宪审查就是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神圣尊严!讨个公道到至今无果。我依法诉讼起诉国务院行政不作违宪侵权到至今无处立案。我依法举报控告逊克农场场长故意违约三份合同,动用手下之人四次聚众入户抢劫我夫妻兴办的畜牧养殖厂全部财产造成停产、停业的特大损失到至今无处立案无人管。



2001年6月13日我带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的裁定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和举报贪官和抢劫团伙遭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人员暴打,一双眼睛被打伤致残。我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于2001年10月8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违宪侵权无处立案。因中国宪法高高挂起没有宪政审查机制和宪法法院,没有制约公权侵犯私权的机制。所以导致大批冤民上访。



2002年3月7日全国两会时期我到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被黑龙江省农垦截访人员把我拖出最高法信访大院暴打后送到黑龙江省农垦驻京办事处关押,第二天将我打昏拖到楼下用专车送到北京火车站乘坐北京通往齐齐哈尔第47次列车到达哈尔滨火车站,黑龙江农垦截访的和我的被告抢劫团伙到站内把我拖出火车站站外,雇佣一辆面包车把我送到哈尔滨市哈通街64号(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收容所)将我打的遍体鳞伤昏死过去,将我抬进省收容所关押(我昏死两天后才苏醒过来),我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被朋友解救出来。我对此不服向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第一被告是黑龙江省省政府,法定代表人是省长。第二被告人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吕伟峰(现在是黑龙江省副省长)行政机关干涉法律违法侵权。我依法诉讼行政机关截访、毒打、非法关押拘禁。黑龙江省省政府法制办不给立案,并告知你告省长我们不能立案,你去北京国务院法制办复议。我到北京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国务院法制办不执法、乱执法于2003年11月24日作出“国法协函(99)号发回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卓处,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不接受国务院法制办的公函,还把我非法关押了14天。我出来后又返回北京第二次向国务院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黑龙江省省政府不作为),国务院再也没给我答复 意见。为此,我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国法协函(99)号为依据,于2004年2月9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起诉国务院行政不作为,法定代表人是温家宝总理当被告。到至今没有一家法院给我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答复。证明中国法律的无力,最高人民法院也违反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权大于法,没有制约权力的机制,宪法被践踏!无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诉讼控告人没有人权。



2005年2月24日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向全国人大法制办提出违宪审查一府两院违宪侵权到至今无果。

2005年3月5日我发起700人联名上书全国两会,提出司法违宪侵权审查、行政违宪侵权审查两项申请,同时提出杜绝截访,改变信访制度。设立宪政审查机制,成立宪法法院的建议。得到全国政协的高度重视,我想总书记您应该知道,可是到至今无果,没见到任何希望。



2006年3月3日我发起3340名全国访民上书两会提出建议,内容同上。

2006年9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之时,我发起联名2000人上书提出杜绝截访,铲除腐败、彻底解决冤家错案,构建和谐社会。

2007年全国两会时期我联名11100人联名上书提出违宪审查,设立宪政审查机制,成立宪法法院的建议。

2007年10月8日我发起12150人联名上书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代表大会提出相应的建议。建议书上署名给胡总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十七大全体代表的,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批评和建议权利,建言献策。反应民生问题和全国访民的心声。联名名单上的标题是:“拥护以胡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 铲除腐败彻底解决冤假错案,构建和谐社会。建议废除中国劳动教养制度违宪侵权,维护访民的人权的建议。为此,对我劳动教养18个月,遭到酷刑的虐待,坐老虎凳我的双腿到至今伤势没好,行走困难。双眼视力0、02就要失明。这足以证明我为了维护宪法的神圣尊严,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护人权,真是盼瞎了双眼比登天还难。



在共产党的领导把题建议的公民当成了敌人,我于2011年3月5日被北京公安机关查身份证为由,把我叫到右安门派出所,公安局政委了解我为什么没有身份证。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农垦总局公安局到至今不给我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我公民的权利被剥夺。我家的全部家产被地方官员四次抢劫一空,住房被强拆,无房住,无活路。公安局政委了解我的情况与黑龙江省委联系,当天晚7点钟右安门派出所和黑龙江省委截访的赵主任到我住处把我夫妻接回到黑龙江省逊克农场我的户口所在地,我到至今无房住。



黑龙江省省委书记吉炳轩6月22日来到我们逊克农场视察,参观了逊克农场别墅区,赞扬逊克农场的老百姓都住别墅了。生活水平提高了。可是,不给我解决问题,我到现在没有住房。如果我夫妻兴办的畜牧养殖厂不被农场贪官四次聚众入户抢劫一空。逊克农场继续履行合同,我也是逊克农场的爆发户,现在给我造成1000多万元的损失,害的我们一家人无家可归。抢劫团伙住别墅,升官发财,逍遥法外无人管,即使有人来查也是弄虚作假,向中央作假报告。把我当成敌人每天派人看管我。请问:胡锦涛总书记您的重要讲话,由谁来执行落实?我们老百姓能不能有活路了。



我们逊克农场的老百姓何时能富裕,逊克农场60万亩耕地,被贪官私自卖出30万亩,老百姓种地费用高每亩交220元才给地种,当官的利用职权买卖土地,低价买每亩40元,10年至30年期限,高价在卖给老百姓每亩220元,买卖国有土地变现贪污。老百姓种地苦不堪言,靠贷款种地,每亩地先交的220元是给企业机关干部开工资,退休养老金,学校、医院所有机关工作人员都靠老百姓交的种地钱养活。黑龙江农垦富了当官的,苦了老百姓,这些民生问题何时解决?黑龙江农垦北大荒集团国有企业内设立的三级政府和公检法等机构,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公务员,归企业开工资,靠老百姓的种地钱养活那些贪官污吏,欺压百姓。

这样的制度是违反《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国两制,这种的罪恶制度何时能废除?

我深受其害,人生有几个15年,我还得上访多久?希望总书记能接受我提出的意见建议,下大力度反腐败查贪官,给建议人公正的答复,等待回音。为盼!



建议人:刘杰亲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