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

中国选举观察(2011)之十一――中国政法大学组织非法选举是谁的耻辱?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近期,北京市昌平区第16选区(即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组织的、选举昌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活动,是非法的!

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政法类大学的最高学府,非法的区人大代表直选就发生这所大学,寻求高人定义这是谁的耻辱!

一、选举机构是非法的

比如,97,“学校办公室”“关于召开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的通知”,就是非法的。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办公室哪来的权力通知?会议的主持者又哪来的权力开这样一个会议?

比如,916,发布“选民登记公告”的“中国政法大学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就是一个非法机构。

……

根据《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昌平区第16选区选举机构的法定名称为——昌平区第16选区工作组。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昌平区第16选区工作组也无权公布选民名单。其权力应在昌平区选举委员会。

二、选民推选选民小组正、副组长的法定权利被剥夺了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选区可以按照便于召开会议和讨论协商问题的原则,划分若干选民小组,由本组选民推选正、副组长,主持选民小组会议。”

据中国选票箱里面出政权行动委员会选举观察小组观察,昌平区第16选区的9000多位选民没有参加过推选正、副组长的活动,一方面选民们法定的推选权被非法剥夺了:另一方面,指定的各选民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的身份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