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日星期四

“链子门”案申诉,法院拒不出具受理通知书(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勇报道)1130,“链子门”案当事人黄晓敏,受同案陆大春委托,去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询问申诉状受理情况,乐山中院和乐山市中区法院相互推诿,拒不给出受理或者不受理通知书。

据黄晓敏介绍:起先他去市中区法院复印他的相关证据,市中区法院说你们案件的申诉中院早已受理,现在他们已经将案倦移送乐山市中院,而他去到中院立案庭,中院却说没有收到材料,问法官是否立案,法官也含糊其辞,在多次追问下,法官承认已经受理,于是黄晓敏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中院一位雷姓法官说:法院有权不出具不受理通知。
        
121,黄晓敏再次来到中院,要求复印他的案件材料,但中院推说乐山市中区法院没有送案卷来,去中区法院,又说已经送给中院了,但都不愿意出具书面材料。
         
黄晓敏因为成都市国保让其去复制他的案件扣押物品清单,说是已经和法院联系好了,可结果却是如此推诿。
        
据了解,“链子门”案几名出狱的被告人,当初被扣押的物品至今都没有退还,,成都当局一直以找不到为由推诿,其中,幸清贤的身份证银行卡和现金至今未退,幸清贤起诉到法院,成都两级法院既不立案也不给不予立案裁定。
       
而陆大春早于88就向乐山市中级法院特快专递了“申诉状”,9月底,陆大春、幸清贤、曾荣康、黄晓敏去乐山追问时,居然说没有收到,在陆大春出示了特快专递回执单后,中院的刘平才又让陆大春当场在法院打印出,“申诉状”,从那时起算,至今也两个多月了,但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文件。

再审申请书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