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1日星期日

读者来信:西安北关村村民再次到莲湖区政府请愿


二十多年来,我们北关村已遭受两次拆迁了。第一次在1993年,西安市政府拓宽北关正街,拆迁了一部分村民的房屋,其中有55户村民的门面房,拆迁十一年得不到安置。政府欺骗这些门面房户,拆了门面房后,拖延了五年多,才在西大巷小区西侧给经营户建了一个所谓的商业街,要把经营户安置在这条商业街上,而把承诺安置这些经营户的北关正街西侧的地皮倒卖牟利。这55户门面房户拒绝接受政府的欺诈损害行径,上访投诉了十多年。

2012年,政府又对我们村进行“城中村改造”,由大兴新区管委会实施,完全拆除全体村民的住房,建高层楼安置村民。在这次拆迁“改造”前,村民都是在一百多平方米的庄基地上,建起三层至五层的楼房,住房面积约有四五百平方米,自己居住一小部分,大部分出租,靠租金维持失去土地后的生活。但这次政府实行“改造”,只对我们补偿两层半住房的面积,约有二三百平方米,我们维生的租金就减少很多。房屋拆除后,过渡期为三十个月,在这期间租金收入完全断绝,只靠政府发的过渡费维生,很艰难,大不如拆迁“改造”前。

我们北关村原属马旗寨公社,后来给我们转为非农业户口,现定名为北关新村,隶属于北关街道办事处。我们失去了土地,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出租房,听说国家对我们这类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村民,发给一笔补偿金,这笔钱我们没有拿到。政府至今没有解决村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养老问题。从2012年起,到了养老年龄的村民由村、组每月发150元的生活费,后增加到300元,从2015年起涨到了500元,这在西安这座大城市中,还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这笔钱,由村组从集体房地产出租的收入中支付。

面对这些紧迫的生活问题,2015618日上午,一百多村民再次到西安市莲湖区政府请愿,要求解决我们的生活和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问题。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新村全体上访村民
                      2015618


附 以前的有关文章

55户门面房拆迁十一年不依法安置

西安市北关正街55户农民的门面房拆迁十一年至今得不到安置,政府有关官员答复农民的质问时竟说是《北关正街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的笔下之误。

55户原有的门面房,都处于北关正街最繁华的地段,面积总共有2641.81平方米,主要经营餐饮、百货、五金、旅馆、修理等行业。靠这些门面经营维生的农民有380多人。

199367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西安市政工程管理局制定的《北关正街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第18条明确规定: “农民商业户安置在西大巷小区东侧的商业街。”也就是北关正街西侧的区域,过渡期为两年。但时至今日这55户门面房经营户一直未得到安置,政府违背当时公布的《实施办法》,直到1998年,才在西大巷小区西侧给经营户建了一个所谓的商业街,要把经营户安置在这条商业街上,而把承诺安置这些经营户的地皮倒卖牟利。西大巷小区东侧面临北关正街,西侧是僻背的小巷,东侧、西侧这一字之差,经商效益有天壤之别。门面房户主们反对这种违规欺诈行为,承受不了这么大的经济损失,多次找市政工程管理局说理。20046月,现任市政工程管理局拓宽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郭强华竟然说:“原本就是将门面房户安置到西大巷小区西侧,写成安置到西大巷小区东侧,是笔下之误。”西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小六在2004827日答复门面房户时说:“安置的门面房,依我看就应该建在西大巷小区西侧。”按照李小六的指示,1115日拓宽办强行将55户农民商户安置在西大巷小区西侧,55户被拆迁的门面房户断然拒绝。

按照西安市1993年拆迁安置有关规定,这些经营户所处的位置,每月每平方米过渡费在两年内至少为7元,超过两年期限后的半年内应为14元,超过回迁期限半年以后,应为21元。可是从19937月拆迁过渡后,政府每月每平方米只给3.5元,这样仅过渡费一项,这些门面房户就多承担了5287282元的损失。门面房拆了,生意没有了,每户每月一百来元的过渡费,五六口人能解决什么问题?

2002年,西安市市长孙清云在上任时曾郑重承诺,用三年时间彻底解决西安市拆迁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然而市民们看到的是政府更加贪婪残暴地抢夺霸占地皮,这55户门面房主得到的是有关官员如此狡赖蛮横的态度。

200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