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

邹丽惠律师(联署撤销司法部新规和罢免司法部部长的发起人之一):我拒绝了司法局的关于撤回联署的要求


今天(20161013日)下午,福州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岗红副局长带领律管处两位处长前来我所视察(云南王理乾律师说仆人无权视察主任的办公场所,应该说拜会),目的还是要我撤回对撤销司法部新规和罢免司法部长吴爱英的两个联署。我明确表示撤回是不可能的,因为基于承诺和人格,我不能撤回联署,特别是撤规一事,我是发起人之一,联署文稿是我写的,现在联署的律师正在受到威胁和恐吓,有的已经接到驱逐的通知,如果我撤回联署对不起大家。罢免联署文稿不是我写的,如果是我写的,我还不止这样写,我会历数吴爱英庸政懒政直至拉历史倒车,破坏律师事业的种种恶行。而且,律师的两个联署都没有错,都是从法律角度分析,摆事实讲道理,联署的方法也不为法律所禁止。虽然司法部的新规禁止律师联署,但这个新规还没生效,没有约束力;等到111日生效期到来时,说不定已经被撤销了。

他们还效仿重庆市律协的做法,听取我对司法部新规的意见,我着重从第五十条和三个党建条款的违法性和不当性进行分析。同时结合罢免建议书的内容,对司法部的律师事务所年检考核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违法之处也做了分析阐述。

我特别提到吴爱英担任司法部部长十年来没有为中国律师事业作过有益的事,律师地位越来越低,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一路下滑到社会的中介人员;律师调查从国务院暂行条例规定各单位要给予配合到律师法规定必须征得被调查人的同意。结合709案件,我指出律师是为他人辩护的,但是现在律师出了事却不能请律师辩护,不能会见,家属不能旁听,秘密开庭,司法部和全国律协不但没有出来说一句话,现在还制定了这么多违法的规章条款来束缚律师,绑住律师的手脚,这是司法部的耻辱,这样的司法部长难道不应当罢免?

我还指出,司法部的新规是2014年全国律协修规的继续。全国律协的修规曾经在地方律协的纪律委员会征求意见,后来走漏风声遭到广大律师的反对而没有得逞。所以,司法部吸取了全国律协修规的教训,完全暗箱操作。并指出,全国律协的修规草案比司法部新规有过之无不及,律协甚至比行政机关还腐败,因为没人管它,没有监督的权利最容易产生腐败。

最后,我特别提到在来人计划听取范围之外的话题,指出:我原本是一个只知道工作不问政治的人,我甚至连89年的64风波和当局对法轮功镇压之惨烈都不知道。这些都是在我2014年进入律师微信群里之后才逐步了解的。而把我逼入微信群、逼上撤销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国律师不参加违法年检、公民监督省级人民政府责令所属司法行政机关立即停止违法年检、撤销全国律协社团登记等几个重要联署活动的发起人或参与发起人的地位,缘起于福州市律师协会和福州市司法局多年来对我的疯狂迫害。所以,如果要追究责任,首先要追究福州市律师协会和福州市司法局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口头给他们开出了名单,要求他们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