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星期三

陈建刚律师:谢阳被构陷案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陈建刚,男,北京搴旗律师事务所律师,系被构陷人谢阳的辩护律师。联系电话1338136825

申请事项:

1.调查谢阳是否遭受酷刑,并制作全程的录像视频;
2.调取谢阳被指定监视居住地点国防科技大学第一招待所207房间的监控设备,查清设备品牌、型号、使用年限、安装日期;
3.调取国防科技大学第一招待所207房间的监控设备内现存视频;
4.向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出具《情况说明》的制作人进行调查,是谁发现监控设备多次故障,发生了什么故障,既然知道故障为什么没有排除故障后进行审讯。

事实与理由:

基于:

其一,谢阳被构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经申请人会见谢阳,谢阳本人陈述其被本案侦查人员尹卓、周浪、庄晓亮等人残酷酷刑折磨的事实,且除律师笔录外谢阳还亲笔书写了其被酷刑的声明。201631日起,环球时报、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等无良媒体做了大量掩盖酷刑真相的虚假报道。

其二,本案案卷第13卷其中第4-7页,有两份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这两份说明都表示“因谢阳监视居住执行地点科大第一招待所207好房虽然安装有视频监控设备,但该套视频监控设备陈旧、监控摄像头像素低、声音采集效果极差,无法真实完整记录整个讯问过程。”还说“该套视频监控设备陈旧、监控摄像头像素低,主机硬盘容量小,视频资料自动覆盖,无法长时间存储视频资料并且期间监控设备多次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因此……我局无法保存全程监控资料……。”通过该局之说明可知,并非没有监控视频,是有,只不过不完整,但即便是自动覆盖,也会保留一个相当长时间段的视频。

其三,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表示“监控设备多次发生故障”,但没有表明是什么人出具的这两份说明。既然表示设备多次发生故障,说明是有人动过设备,什么人动过设备?设备出了什么故障?怎么知道存在故障的?发现故障后采取了那些补救措施?为什么在明知设备有故障的同时违法进行审讯?这些情况在案卷中没有任何说明。

其四,《六机关关于实施刑诉法的规定》第19条,《刑事诉讼法》第121条,《公安刑诉规定》第203条,再结合谢阳被指控的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据此,对于谢阳一案所有的审讯必须有全程的录音录像。且这种全程的录音录像应当是“全程不间断进行,保持完整性。不得选择性地录制,不得剪接、删改。”

基于上述原因,为查清案件事实,请刘征法官对辩护人申请事项进行调查。

且,截止到你院收到本文件之日,本辩护人已经向你院邮寄送达了
谢阳被迫害案文书【001】号;
谢阳被迫害案文书【002】号;
谢阳被迫害案文书【003】号;
谢阳被迫害案文书【004】号;
共计4份文件,但你院未做任何回应,请一并答复并处理。

此致
长沙市中级法院
长沙中级法院刑庭刘征法官

申请人:北京搴旗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刚
20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