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8年5月6日,原许昌市魏都区半截河街道办事处(现为东城区天宝路街道办事处)宋庄宋西章和女儿宋会春通过邮寄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交了一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书。
2015年6月3日,天宝路街道办事处以“私搭乱建”为由,强行拆除了宋西章父女的房屋,致使其无家可归。宋西章父女采取了多种方式维权,皆无济于事。原来,该街道强拆民房的依据是,许昌市人民政府许政【2011】59号文件(简称:59号文件)。该文件授予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私搭乱建的日常拆除”的权力,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拆除实施机关应当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依59号文件规定,以“私搭乱建”为名,强拆民房,而无需告知救济途径。宋西章父女的房屋就是以上述文件的荒唐规定被强拆了。因此,只有撤销该文件,宋西章的维权才能得以成功。
宋西章父女依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或者负责备案审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书面审查建议”和第七条第一款第(二)、(三)、(六)项,即:“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内容:(二)行政处罚;(三)行政强制;(六)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第二款又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之规定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对许昌市政府作出的59号文件的合法性予以审查。
在圈地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地方政府制作规范性文件侵犯公民的权利,而地方政府又以此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理直气壮”地剥夺公民地权利。多数人采取忍气吞声,绝少有人采取向上级政府申请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维权方式。
宋西章父女向河南省政府申请规范性文件审查的举动影响力大,涉及面广,大批被非法拆除房屋的民众也将会有新一轮的维权。宋西章父女恳请河南省人民政府依据本机关制定的《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许昌市人民政府59号文件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宋西章父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