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7日星期日

中国维权动态周刊总第461期(2016年4月11日-17日)


【编者按】祸不单行,当北京维权律师浦志强被判缓刑而获得有限自由后,近日,他签收了北京市司法局今年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他的律师执照,这意味着他的律师生涯被迫终结。巴拿马文件掀起了舆论上的狂风巨浪,甚至有国际政要因此而辞职,不过,在中国,官方至今对此讳莫如深,对相关消息极力封锁,广东人权律师葛永喜因转发巴拿马文件的相关帖子被警方带走。“一人入狱,九族皆株”,谢阳律师的妻子陈桂秋在被阻止出境过后,于近日起诉警方,不过,胜诉的希望几乎是零,不是因为无理而是因为官官相卫,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判决维权人士沈良庆诉警方败诉便是先例。
本期目录
一、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河南濮阳集资诈骗案受害者在政府门前讨说法遭抓捕
2、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粗暴阻止民众旁听葛志慧诉警方一案
3、维权冤民集体祭奠胡耀邦被抓
4、广东江门疫苗受害者家长余同安遭当局胁迫退出“疫苗和家庭群”
二、言论与出版自由
1、广东人权律师葛永喜因转发巴拿马文件帖子被警方带走
三、选举权
1、山西岚县出现非法选举工作机构
四、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被行政拘留十天
2、福州人权捍卫者唐兆星刑满释放
3、“中国人权观察”副理事长刘兴联因病保外就医
4、黑龙江人权捍卫者、癌症患者张淑芝的上诉被驳回
5、江苏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等六人遭刑拘
五、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江苏南通市政府违法征用倪春香的承包地
2、山东临朐街道办出钱村委强拆养殖场遭起诉
六、其它骚扰行为
1、江苏无锡王建芬征迁案开庭前安检苛刻
2、程海律师遭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法院指控诈骗
3、浦志强遭北京司法局吊销律师执照
4、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判决沈良庆诉警方败诉
七、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谢阳律师妻子陈桂秋就被阻止出境起诉警方
2、六律师不服北京市第三中院行政裁定提起上诉
3、环保卫士嵇书龙将起诉房山区公安分局
4、张玉霞诉江苏南通警方对绑架公民事件不立案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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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河南濮阳集资诈骗案受害者在政府门前讨说法遭抓捕
4月12日,河南濮阳集资诈骗案又掀起维权高潮,上千受害者聚集濮阳市政府门前讨说法,而政府也早早准备了特警严阵以待,守护着不让维权者靠近。政府派了五辆警车和大批特警,诈骗受害者理性地静坐,官方却安排特警对付他们,有一位60多岁受骗者和一位年轻人因为用手机拍摄现场而被抓走。(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55.html
2、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粗暴阻止民众旁听葛志慧诉警方一案
4月12日上午9点30分,葛志慧诉丰台区公安分局违法行政处罚一案的上诉,在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天下着中雨,蔡志国、王清臣、赵振甲、胡大料、居小玲、李树南、冯小良、林雨、白祥亭、以及昨天才从丰台区看守所获释的冉崇碧等全国部分维权代表,冒雨赶到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要求旁听庭审,却遭到法警、特警的粗暴阻止,导致他们无法旁听,他们因此在大门外抗议。(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71.html
3、维权冤民集体祭奠胡耀邦被抓
4月15日是前国家领导人、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逝世27周年纪念日,辽宁抚顺的赵振甲、黑龙江鹤岗的王清臣、广东东莞(户籍重庆)冉崇碧、河南洛阳的胡大料、张素珍,重庆的李佳坤、福建的吴秀妹、湖北的赵克凤等维权冤民,集体前往会计师胡同25号祭奠。简单祭奠完胡耀邦后准备离开,结果从不知何处冲出许多便衣,将赵振甲、王清臣、赵克凤等多人拉住,并带到西长安街派出所盘问。(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39.html
4、广东江门疫苗受害者家长余同安遭当局胁迫退出“疫苗和家庭群”
4月16日,维权网获悉,广东江门疫苗受害者家长余同安遭当局胁迫出“疫苗和家庭群”。余同安是广东江门疫苗受害者家长、疫苗和家庭群组建者之一,为推动疫苗立法维权十年。从4月15日开始,余同安被当地便衣24小时跟踪,目的是阻止近日前往北京准备集体起诉卫计委。(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18.html
二、言论与出版自由
1、广东人权律师葛永喜因转发巴拿马文件帖子被警方带走
广东人权律师葛永喜4月15日零时左右遭5名便衣警察带走。据悉,是因为葛永喜转发了一个巴拿马文件有关国家领导人的贴子,影响很大。随后,葛永喜律师被带到佛山市黄歧盐布派出所。葛永喜律师,1974年2月12日生,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代理多起人权案件。(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72.html
三、选举权
1、山西岚县出现非法选举工作机构
4月29日,是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投票日。4月8日,该县各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区,都张贴出了选民名单公布榜。观察员在岚县城区发现该县“经济系统第一选区”刚张贴的用粉笔在红纸上书写的选民名单的落款是,“岚县经济系统选举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这是一个非法的选举工作机构。《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选举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12.html
四、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被行政拘留十天
4月4日清明节,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欲去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纪念革命烈士,在天安门广场进口处被北京警察查身份证后劫持到马家楼黑监狱,随后交给上海市政府驻京办截访人员,转移到上海市政府设立在北京市丰台区右外东庄90号的北京市接济管理服务中心的黑监狱非法关押。4月5日中午被送上列车强制带离北京,4月6日上午8时许到达上海。被关押在上海市政府设立在上海府村路500号的黑监狱,后被警察带到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王港派出所行政拘留10日。(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10-2016-4-11-2016-4-6-10-22-2016-4-4-90.html
2、福州人权捍卫者唐兆星刑满释放
4月13日中午,获刑两年的福州人权捍卫者唐兆星从福州仓山监狱刑满释放。当天,福州维权公民齐聚“英雄楼”迎接敢与强权抗争的杰出人权捍卫者唐兆星“光荣”出狱。唐兆星于2006年因强拆而觉醒,因不堪长期忍受打击迫害的福州访民,于2013年初发起“每周一聚”解决问题的街头抗争维权活动,后被警方抓捕。(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51.html
3、“中国人权观察”副理事长刘兴联因病保外就医
“中国人权观察”副理事长刘兴联自2015年5月14日,在海南海口家中被警方带走后强迫失踪,后得知其已于2015年6月19日被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随后信息全无。2016年4月14日,维权网获悉,刘兴联被秘密关押在武汉医院里8个月后已经获得保外就医,据悉,他身体状况不佳,有血压高、糖尿病、心脏病,目前手和脚都麻木,走不了路。(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44.html
4、黑龙江人权捍卫者、癌症患者张淑芝的上诉被驳回
4月5日,“曹顺利维权团队”黑龙江人权捍卫者、癌症患者张淑芝的家属突然收到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法院(2016)黑12刑终51号《刑事裁定书》。4月6日早上,张淑芝在被送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女子监狱的途中与姐姐张淑芳通了电话。张淑芝在2015年10月27日被绥化市政府绑架时遭酷刑后被构陷“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淑芝坚决表示自己没有犯罪,是公权力在犯罪,于是上诉。(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4.html
5、江苏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等六人遭刑拘
4月15日,维权网确认4月13日被无锡警方带走传唤的人权捍卫者沈爱斌遭刑事拘留,被关无锡第一看守所。而同日被传唤的另两位无锡人权捍卫者程天杰(网名天马行空)、朱丙泉也同时被关在看守所,也是被刑事拘留。据悉,被刑拘者达到6人之多。(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82.html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413.html
五、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江苏南通市政府违法征用倪春香的承包地
倪春香系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小海街道办事处汤家窑村9组村民,承包土地3亩许。4月14日,维权网获悉,中天科技有限公司在南通市政府征收前擅自抢先占用了倪春香部分承包地。为此,倪春香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虽然国土资源部门对该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该处罚决定并没有实施,如同一张废纸。(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19.html
2、山东临朐街道办出钱村委强拆养殖场遭起诉
4月15日,山东省临朐县东城街道徐家上庄村陈增江通过特快邮递向临朐县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请求:1、依法确认被告临朐县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无效,即该街道办认定“原告陈增江的建筑物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无效。2、依法确认该街道办出钱强拆原告陈增江养殖场的行为无效;3、责令被告对原告的养殖场恢复原状。(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34.html
六、其它骚扰行为
1、江苏无锡王建芬征迁案开庭前安检苛刻
4月12日下午2点15分,江苏无锡暴力拆迁受害人王建芬等人赶到江苏省高级法院,门前已经排起了长龙。该院五名安检人员对当事人和旁听者一一登记,还百般挑剔,把手提包、衣服口袋翻个遍,水杯、手机极其充电器不能带进法庭,甚至于连药片也不能带进法庭。王建芬诉锡山区人民政府征地拆迁案,二审原定2点半开庭,只好延迟到3点以后才开庭。(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60.html
2、程海律师遭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法院指控诈骗
4月13日下午两点,程海律师到衡水市桃城区法院交手续,荀文法官发现他的证未考核,程海律师拿出法院判决书等三四份文件证明律师证不考核不影响执业,同时提供了北京司法局许可处的电话供其查询。程海律师认为“律师年检”违法,故把律师执业证中的年度考核页粘贴在一起。荀法官拒绝核实程海律师证的事,并以此为由,指控程海律师持假律师证诈骗,报警说程海律师用假律师证。胜利西路派出所长赵阳一人出警,未做调查就口头传唤程海律师。(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63.html
3、浦志强遭北京司法局吊销律师执照
4月14日10点5分,维权律师浦志强签收了北京市司法局今年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他的律师执照。4月6日,该局送达了听证权利告知书。此前,浦志强担任律师19年。浦志强于2014年5月3日,因与北京各界知名人士召开“六四纪念研究会”,遭到警方传唤和抄家,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至2015年12月22日,终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62.html
4、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判决沈良庆诉警方败诉
4月15日上午,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收到合肥市包河区法院邮政快递行政判决书[(2016)皖0111行初32号],一审判决原告沈良庆败诉,沈良庆不服该判决,可能会上诉。2月3日,沈良庆因不服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2015年8月18日行政处罚决定向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获得立案受理;3月29日,包河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73.html
七、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谢阳律师妻子陈桂秋就被阻止出境起诉警方
4月4日,谢阳律师的妻子陈桂秋试图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境,但是,被边检阻拦,理由是她“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4月11日,陈桂秋向深圳市中级法院起诉边检以及湖南省公安厅、公安部等机构。要求法院依法审理和公正判决。(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709_11.html
2、六律师不服北京市第三中院行政裁定提起上诉
在全国127名律师联署请求撤销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案中,邹丽惠等6名律师不服北京市第三中院行政裁定,于4月11日提起上诉。律师们认为原审徇私徇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错误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枉法裁判。上诉要求1、依法撤销北京市三中院原裁定,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继续审理;2、将原审法院枉法裁判的问题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追究有关审判人员的刑事责任。(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127.html
3、环保卫士嵇书龙将起诉房山区公安分局
4月14日,维权网获悉,2011年6月25日晚发生在北京房山区的造成多人重伤的特大暴力伤人截访案件,虽然在安元鼎黑保安事件曝光后被公诉,但整个公诉活动几乎都是在秘密进行,不仅江苏阜宁的13位受害者无一人获得赔偿,而且获刑事追究的都是小人物,背后的政府官员全部安全着落,甚至升迁。4月13日上午,江苏环保卫士嵇书龙在男友郝志全的陪同下,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就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对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作出违法的答复意见提起行政诉讼。(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5.html
4、张玉霞诉江苏南通警方对绑架公民事件不立案获受理
4月12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向南通张玉霞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表明张玉霞3月26日起诉两公安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案终于获受理。被告1是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被告2是南通市公安局。诉讼请求为:1、责令被告1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依法履行职责,即对原告的报警作出处置;2、依法撤销被告2作出的【2016】(通)公复决字第21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78.html
编辑:杨光耀、贾庭芳
责任编辑:张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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